第135章 诉状(小修)(第4/4页)

意与成华三人,得知他们有意为着另一桩案子,促使官衙重新调查栾光身死一案后,犹豫再三,终于承认道:“当年被请去衙门认尸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奴家。”

    不仅如此,染杏还坚定声称,栾光之死绝非意外,乃是为人所害。

    因为栾光“失足坠河”的当日,更早一些的时候,正是从染杏的房间中离开的。

    “那时我们在商量给我赎身的事情,鸨母狮子大开口,虽说动用我全部积蓄,再加上栾郎的添补,应当能凑够,但栾郎说,他还有个来钱的路子,只要银钱到手,不仅能给我赎身,还够我们换个地方,买一个宅子,开一间铺子糊口,将来吃穿不愁。”

    染杏道,那夜栾光越说越起劲,直言现在就要去把这笔银钱搞到手。

    “我当初听着不对劲,猜测应当不是做生意得的银钱,不然如何是想搞就能搞到的?但我问他,他也并不说。”

    当晚,染杏却没有等到栾光来楼中留宿。

    往后数日,更是发现对方音讯全无,

    再听到这个名字,已是官衙通过查访,得知自己是栾光养在花楼里的相好,要他去衙门认一具从河中打捞上来的浮尸。

    在河里泡了好几天的人,早就不能看了。

    染杏当初险些当场吓晕过去,后来勉强鼓起勇气,在仵作的引导下,认出了栾光后腰的一处胎记。

    在场众人除了染杏,此时内心的想法,恐怕都指向了同一个猜测:那夜栾光去找的人,多半就是曾兴运。

    曾兴运曾经手握栾光的把柄,事成之后栾光归来,债务一笔勾销,曾兴运得到了能给自家生意续命的钱财。

    可是反过来,栾光又攥住了他的把柄。

    曾兴运视财如命,能为了二百贯钱谋害亲侄,试问如果栾光借此要挟勒索,他是会心甘情愿地掏钱,还是一不做二不休,让栾光彻底闭嘴?

    有了染杏到来后的一番说辞,成华果断推翻了之前的诉状,重新写了一张。

    事不宜迟,第二天一大早,县衙刚刚开门,曾如意便作为苦主,将状子递交给了官衙胥吏。

    接下来只待县衙审理文书,勘验调查,若是案子被受理,自会通知相关人士升堂。

    此时此刻,远在城中另一处的曾兴运一家,全然不知接下来将会发生何等天翻地覆的大事,还在为茂哥儿的婚期将近,正在高兴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