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布行(第3/4页)

,领了绣活的钱】

    他分出一只手给常霄写道:

    【我请你吃羊肉】

    常霄看罢笑道:“好。”

    过了午,街上的人就见少了,实在是不少赶庙会的人都要顺道去云光寺拜一拜,烧个香,求个符,而进寺庙需得赶在上半晌。

    常霄还惦记着要去董家布行找黄来的儿子黄齐谈生意,还不知要谈多久,拖得晚了,又得耽误回程赶船的时辰。

    当只剩下两个虫儿笼,一只滚地灯时,常霄干脆道:“暂且收着,不卖了。”

    这些东西又不是吃食,放多久也坏不了,大可下一次再带来。

    两人合力收了摊,找到了长福街。

    这条街上铺子不少,但锦绣布行在里面也算是显眼的,挑出来的店幌子随风招摇,细看乃是使彩色绸缎扎成了扇面形状,上面绣了“锦绣”二字。

    常霄不识得黄齐,但正巧家里需要裁些麻布。

    眼下顾不上什么价钱贵不贵,与人结交总要有个由头的。

    夫夫两个抬腿进了铺子,见这时辰里面只两个年轻伙计在。

    他俩进了门,原本靠门更近的一个估计瞧出来客衣着寒酸,突然转过身去拿了把鸡毛掸子,开始卖力掸灰,明显不想招待,另一个见此,只得快步迎来。

    “二位要点什么?任它什么料子,我们布行都有,价钱也公道嘞。”

    常霄很擅长记人长相,算是天生的长处,他打眼一看,就能看出这伙计眉眼上与黄来的相似处,再看另一个伙计,虽只露出个侧脸,但全然不像,不出意外,来人就是黄来的儿子黄齐了。

    “想要两匹麻布,一匹裁衣,一匹缝被。”

    一匹麻布几百个钱,他们今日卖出去的货,到手有一贯余五百文左右,已是足够了,甚至可以挑些好麻布,不必如刚开始时买最次的那种,裁成衣裳贴身穿,着实粗糙得很。

    一听果然是买麻布的,拿鸡毛掸子干活的那个扫得愈发卖力,还扫着扫着就开始往里走。

    在他眼里,这些乡下人都是钱少事多的,买一匹麻布的钱都裁不出两尺好绫罗,偏生总还恨不得一寸寸检查过去,挑挑拣拣,再与你讲价钱。

    这等来客,谁爱招待谁招待,反正他是不乐意去的。

    再说黄齐,他是铺子里三个伙计里资历最浅的。

    今日有一个伙计告了假,店里只余两人,另一个叫庄良才,可以说是最会偷懒的一个。

    平常真要打扫铺面时,不见得动弹两下手,一来了不爱招待的客,鸡毛掸子挥得比谁都使劲,黄齐也是见怪不怪了。

    他倒是不介意多招待些客,不管有钱没钱,不管是不是好一通介绍后却不买,生意成了总是好事,生意不成就当是练嘴皮子了。

    能来布行里做伙计,已是他费尽心机给自己争来的好前途,何况他觉得动动嘴皮子并不多累,掌柜不在时,在铺子里也自在,比起庄子上规矩少多了。

    “那二位跟我来,这头都是麻布,好几样,花色也多。”

    常霄和曾如意随他走过去,见大约十几匹布一次排开,后面柜子里还堆着更多,只是外行人看来,都是差不多的东西,最多颜色不同。

    但他随手摸了下离自己最近的一匹,立马就感觉出质感的不同。

    “这也是麻布?摸着倒厚实。”

    “郎君好眼力!这是咱家铺上近来卖的最好的麻布嘞!”

    黄齐当即熟练地挑出那匹布,展开一截,“这位夫郎,您也试试看。”

    曾如意便伸了手,摸了摸,又捏了下边缘,试了试厚度,朝常霄看了一眼,摇摇头。

    常霄知晓他什么意思,这麻布比起最便宜的粗麻细腻,但比不上更贵一档的细麻,它的长处在于厚实,恐怕一匹布的重量比得上粗麻布的两匹。

    看这意思,小哥儿以前也不曾接触过。

    常霄有些心动,反正都是麻布,再贵也贵不到哪里去,要是价钱合适,正适合做冬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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