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书(第1/2页)

    退烧药起了作用,陆宵的呼吸已经不像方才那样滚烫了,

    温意陪着他躺了一会儿,床头只留了一盏很暗的灯,暖黄色的光晕落在陆宵的眉眼之间,艳丽鲜明的五官此时却变得柔和。

    等陆宵彻底睡熟,温意小心翼翼地将衣袖从他的指尖抽出,起身坐到了酒店的书桌前。

    酒店准备的信笺上印着极浅的银灰色花纹。她抽出一张,将钢笔的笔帽拔下来,笔尖抵在纸上,却迟迟没有落下。

    她写过很多人的爱情,写过很多人的故事,但是从未有像此刻一般的觉得难以落笔。

    她在纸面上写下“见字如晤”,好像太过正式,又将它们划掉。

    她换了一张纸,只写了他的名字。

    陆宵:

    钢笔在冒号后停了很久。

    随后,墨迹终于一点点向下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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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宵:

    刚才你给我念了一首诗。

    你把果实、鲜花、叶片和枝条一一带到我面前,最后又把自己的心交给了我。我想了很久,不知道该拿什么回赠。

    我没有清晨花园里的露水,也没有可以捧到你面前的花。此刻我拥有的,只有一张纸、一支笔,以及一个不再准备藏起来的自己。

    所以我想把它们都交给你。

    看着你的安静的睡颜,我忽然觉得,爱或许并不是一个人朝另一个人走去,而是从某一天起,一个人改变了另一个人感受时间的方式。

    没有你时,清晨只是清晨,夜晚只是夜晚。而有了你以后,清晨变成你醒来以前,夜晚变成你下班回家以后,你成为了时间的刻度与节点。

    我一直以为我已经习惯了独处,生活像是一间整理妥帖的房间,书要齐整地摆放在书架上,衣服也要熨好放到衣柜里,甚至连情绪都要收进看不见光的抽屉里。

    后来你住了进来。

    密闭房间好像忽然有了一扇窗,光从外面照了进来。

    我曾为这样的改变不安,甚至在离开温泉别院时想,只要走得远一些,一切便能恢复原样。可是那天清晨,我站在空荡荡的房间里,第一次发现,一间屋子一旦被照亮过,就再也无法假装自己从未见过光。

    温承谨后来告诉我,你曾在祠堂里跪了三日。

    我很庆幸自己得知得这样迟。

    我先有了奔向你的念头,后来才知道那段旧事。于是我能够清楚地分辨,想要找到你拥抱你的不是因为感动与亏欠。

    如果可以回到那三日,我只想推开祠堂的门,把那时一无所知的温意带到你面前,让她亲手将你拉起来。

    好在从今往后,还有许多扇门,我可以亲自为你打开。

    我大概还是不喜欢别人看到你,这是我第一件想对你袒露的心事,我没办法把这种狭窄粉饰成大度,我想把不够体面的自己也交付于你。

    我喜欢人群里的你,喜欢你站在最亮的地方,像是光天生便偏爱你。也喜欢散场以后,你越过所有人朝我走来。喜欢你漂亮、张扬,喜欢你明明藏不住欢喜,却总要装作若无其事。也喜欢你生病时抓着我的衣袖,反复问我醒来以后还在不在。

    我不知道爱情是否一定要使人变得更好。它先让我变得贪心、嫉妒、患得患失,又令我在这些从前厌恶的情绪里,第一次认出了完整的自己。

    现在想来还是有些庆幸被你看到了那部小说,看到了那些我想讲却不曾讲的话。

    往后,你不必再从任何人身上寻找我。

    如果想念,我会告诉你。如果希望你靠近,我会叫你的名字。如果有一天我仍然说不出话,请给我一点时间,却不要再独自等在门外。我会回来,也会为你开门。

    世界上也许还存在另一个温意,她没有嫁给你,她还是按时上课写作,在傍晚的时候回到家里,没有人一遍遍问她爱不爱他。她或许过得平静,甚至永远不会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

    我偶尔想到她,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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