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第2/3页)

和书法呢。

    虽然物理门槛较高,令戚大总裁铩羽而归,但书法能看出是认真练了,而且效果显著。

    本来一副难登大雅之堂的狗爬丑字,在不到短短两周时间,就变成了满纸龙飞凤舞的豪迈大字,何湛程每每一想起,都要佩服一下戚时在学习方面惊人的爆发力。

    综合戚时那些前任,何湛程不难猜出,戚时对一个人的好感度大概率取决于对方的聪明程度;同样的,戚时对自身的好感度,也取决于戚时本人是否能顺利获取自己拥有的某种能力。

    如果进展顺利,就凭戚时张狂外露的性子,肯定会大肆自恋臭屁一番;

    反之——

    何湛程心想,像戚时这么敏感又执拗的幼稚鬼,恐怕也会在不堪负重时感到压抑与痛苦。

    不禁担忧,十七岁的戚时是经历过多少次这样反复的极端情绪,才终于踏入了燕京体育大学的大门?一个提起念书就眉头紧锁的差生,那几年又是怎样压抑着狂放性子,老实本分地在大学里追名逐利,最终成为优秀硕士毕业生的?

    用完早餐,二人上楼换衣服准备出门,何湛程蓦地想到这一层,踏在楼阶上的脚步一顿,忽地回头问:“你做娱媒行业是半路出家吧?这是你喜欢做的事么?”

    戚时一愣,仰脸望着楼阶上的人,有点没反应过来。

    他完全没想到何湛程会突然问他这种问题。

    从来没人问过他这个问题。

    他的露水情缘们不会关心,他整日为前途奔波的下属们不会在意,他的故旧同学、那些跟他好到可以穿一条裤子的哥们儿,也因为与他身份有别,毕业后纷纷主动与他保持距离,和他渐行渐远。

    这个位置是他哥想发设法给他留出来的,位高权重,可以说是现成的印钞机,他哥也不认为他有拒绝的理由。

    他从小就没什么大志向,除了吃喝玩乐就是摆烂睡觉晒太阳,而他哥是一个完全的事业狂魔,人近中年,急需一个心腹之人充当左膀右臂,所以,尽管这个圈子里纷纷扰扰,他出于对他哥的义务与责任,想也不想就一头扎进来了。

    幸而只要他愿意,大部分事他都能做好。接手擎荣集团后,他事业上还算顺风顺水,即便经常在夜里烦躁到失眠,每每在外应酬,习惯性装出一副老行家的样子,这令他感到自己一颗年轻蓬勃的心渐趋衰败腐烂。

    少年时代喜欢听的音乐不知何时变得寡淡乏味,过去那些令他激动昂扬的摇滚曲调,如今面无表情着听完也不会有所触动;和相中的女人们去高档餐厅吃饭也不再热衷于认真打扮,秘书给他什么,他就穿什么;出门旅行永远是万年不变的冲锋衣配运动裤,早上起床胡子都懒得刮,他喜欢去海边,他的心情和苍茫海水一样沉沉浮浮。

    无数次想要逃离,可世界之大,他不知自己该逃往哪里。

    他的确没有其他人生目标可以奋进,他便也认为自己理所应当待在这个位置上。

    可何湛程却问他喜不喜欢。

    他喜欢么?

    当然不。

    “这世上大部分人不是仅凭一句‘我喜欢或者不喜欢’活着的,我也不例外。”戚时回答。

    这大概是目前为止,何湛程听到过戚时说过的最有哲学意味的话。

    他了然,明白戚时这种容易被亲情羁绊住的人,委曲求全都是为了报答他哥。

    可,之前又是谁在饭桌上大声赞扬亲情是高尚的、伟大的、无私奉献的来着?

    “行,我知道了。”

    何湛程返回去,低头牵过戚时的手,说:“不过在我这里,你可以成为少部分的例外。”

    “什么意思?”

    “嗯……”何湛程也有点烦躁起来,抓着头发思量着,说:“我也得再想想呢,所以明天再告诉你。”

    “好。”戚时笑起来,揽臂搂住他的腰,在何湛程额头落下一吻。

    不管这位没谱的小少爷想什么办法,起码他在此刻感到非常的幸福。

    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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