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第2/3页)
雪芙,你把门开开,哥哥给你选一套新房子,完全属于你,作为你一个人的家,让你在里面养小狗,养四五条,好不好……”
祝雪芙手揉眼眶,泪水太多,从指缝中溢出,瞬间就湿透了手背。
“万斯,他们都嫌你,也嫌我。”
祝雪芙嘶溜鼻涕,又用衣角乱蹭脸,哭得伤心欲绝。
知道宋临过敏,祝雪芙没有一定要养在宋家,用这种办法挑衅宋临。
保姆间,公寓,他都不挑。
但宋家很在乎宋临,在乎到不允许他和狗接触,怕他害了宋临。
还给秦恣,让秦恣帮他养吗?
可他要是真沾了狗毛,让宋临过敏了呢?
他讨厌宋临,怨恨上头时,也诅咒过宋临去死,但从没想过谋杀。
丢掉?
祝雪芙摸着小狗,哽咽声破碎:“别怕,万斯,我不会丢了你的,大不了……”
深夜,黑幕苍茫,风声猎猎。
一道瘦小的身影从别墅里钻出,迈着决绝的步伐,并入路灯通明的马路。
单薄的肩胛上还背了东西,透明罩子里,是将眠未眠的万斯。
祝雪芙把罩子铺得软,里头很暖和,万斯就浑沌打盹。
祝雪芙提的东西大多是秦恣买给万斯的。
他注定不属于宋家。
至于去哪儿?不知道,普通的宾馆不允许带宠物,租房也有限制。
围巾厚重,充当了防护面罩的作用,但露出来看路的眼睛疼,迎风泪都要给他刮出来了。
除了风呼啸过耳,四周静谧得叫人心底发毛。
祝雪芙害怕,就自言自语叭叭。
“没关系的,万斯,你这么好看,我们当童模,拍宠物vlog。”
“我让许玟在剧组给我安排活儿,我打三份工,能养活你。”
“真没办法,就把秦恣送我的皇冠上的宝石抠下来,卖了给你买高级狗粮。”
苦了自己,不能苦万斯。
蜿蜒的公路亮堂,车灯从后打过来时,祝雪芙还在埋头哼哧哼哧地走。
命苦.jpg
“嘟嘟”两声,库里南急刹,吓坏了自顾自嚷嚷的男生。
虽然路灯敞亮,但深更半夜,突然出现人只会比鬼更恐怖。
祝雪芙惜命,猛的往路旁躲闪,还攥紧手机。
避让得太急,身形踉跄,差点腿脚不稳,栽到沟里去。
运气再差点,就是一个托马斯回旋,然后连续性翻滚,从半山腰,滚到山脚。
“祝雪芙!”
第74章 他们不是香饽饽,你才是
嘶哑的嗓音粗躁,又叫易受惊体质的祝雪芙恫吓颤身。
祝雪芙迷离,心跳和肉身的细胞比他的大脑率先激奋。
不过须臾的怔愣,就叫男人近身到了他面前。
庞大的黑影逆光压来,几乎能遮天蔽日,也能抵挡所有灾厄。
骨感突出的面部轮廓深刻,裹挟少许寒露,晦涩不清的冷目沉如山。
“大晚上乱跑什么?出事了怎么办?”
猜测是闹脾气了,所以秦恣的口气并不凶,顶多急性了些。
祝雪芙仰头,小脸乱糟糟的,糊了层干巴皮,眼周红肿如核桃,杏眸弥留水迹。
像个小邋遢鬼。
但很可怜。
“秦恣……”
哑声带有强烈的鼻音,闷得气短而弱,即将酝酿出哭腔。
饶是秦恣心再硬,也做不到不怜爱。
月黑风高,寒霜肆虐,小孩儿孤零零的走在夜里,身上还扛着简单行囊。
不是离家出走,而是无家可归。
凄凉得我见犹怜。
“是我,慢慢说。”
祝雪芙吸鼻涕,秦恣出门得紧,没带纸巾,只能用衣服给祝雪芙擦。
祝雪芙怕弄脏,躲了下,秦恣蛮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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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雪芙手揉眼眶,泪水太多,从指缝中溢出,瞬间就湿透了手背。
“万斯,他们都嫌你,也嫌我。”
祝雪芙嘶溜鼻涕,又用衣角乱蹭脸,哭得伤心欲绝。
知道宋临过敏,祝雪芙没有一定要养在宋家,用这种办法挑衅宋临。
保姆间,公寓,他都不挑。
但宋家很在乎宋临,在乎到不允许他和狗接触,怕他害了宋临。
还给秦恣,让秦恣帮他养吗?
可他要是真沾了狗毛,让宋临过敏了呢?
他讨厌宋临,怨恨上头时,也诅咒过宋临去死,但从没想过谋杀。
丢掉?
祝雪芙摸着小狗,哽咽声破碎:“别怕,万斯,我不会丢了你的,大不了……”
深夜,黑幕苍茫,风声猎猎。
一道瘦小的身影从别墅里钻出,迈着决绝的步伐,并入路灯通明的马路。
单薄的肩胛上还背了东西,透明罩子里,是将眠未眠的万斯。
祝雪芙把罩子铺得软,里头很暖和,万斯就浑沌打盹。
祝雪芙提的东西大多是秦恣买给万斯的。
他注定不属于宋家。
至于去哪儿?不知道,普通的宾馆不允许带宠物,租房也有限制。
围巾厚重,充当了防护面罩的作用,但露出来看路的眼睛疼,迎风泪都要给他刮出来了。
除了风呼啸过耳,四周静谧得叫人心底发毛。
祝雪芙害怕,就自言自语叭叭。
“没关系的,万斯,你这么好看,我们当童模,拍宠物vlog。”
“我让许玟在剧组给我安排活儿,我打三份工,能养活你。”
“真没办法,就把秦恣送我的皇冠上的宝石抠下来,卖了给你买高级狗粮。”
苦了自己,不能苦万斯。
蜿蜒的公路亮堂,车灯从后打过来时,祝雪芙还在埋头哼哧哼哧地走。
命苦.jpg
“嘟嘟”两声,库里南急刹,吓坏了自顾自嚷嚷的男生。
虽然路灯敞亮,但深更半夜,突然出现人只会比鬼更恐怖。
祝雪芙惜命,猛的往路旁躲闪,还攥紧手机。
避让得太急,身形踉跄,差点腿脚不稳,栽到沟里去。
运气再差点,就是一个托马斯回旋,然后连续性翻滚,从半山腰,滚到山脚。
“祝雪芙!”
第74章 他们不是香饽饽,你才是
嘶哑的嗓音粗躁,又叫易受惊体质的祝雪芙恫吓颤身。
祝雪芙迷离,心跳和肉身的细胞比他的大脑率先激奋。
不过须臾的怔愣,就叫男人近身到了他面前。
庞大的黑影逆光压来,几乎能遮天蔽日,也能抵挡所有灾厄。
骨感突出的面部轮廓深刻,裹挟少许寒露,晦涩不清的冷目沉如山。
“大晚上乱跑什么?出事了怎么办?”
猜测是闹脾气了,所以秦恣的口气并不凶,顶多急性了些。
祝雪芙仰头,小脸乱糟糟的,糊了层干巴皮,眼周红肿如核桃,杏眸弥留水迹。
像个小邋遢鬼。
但很可怜。
“秦恣……”
哑声带有强烈的鼻音,闷得气短而弱,即将酝酿出哭腔。
饶是秦恣心再硬,也做不到不怜爱。
月黑风高,寒霜肆虐,小孩儿孤零零的走在夜里,身上还扛着简单行囊。
不是离家出走,而是无家可归。
凄凉得我见犹怜。
“是我,慢慢说。”
祝雪芙吸鼻涕,秦恣出门得紧,没带纸巾,只能用衣服给祝雪芙擦。
祝雪芙怕弄脏,躲了下,秦恣蛮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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