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章(第2/3页)
真天,他的工作大多在白天,所以很轻松地就来了。
然而,响应的人只有他。
朋友们已经化身社畜, 而哥哥在我带他去见了大世面后,不知道为什么燃起了热血,反而成了有事的那个,最近这几天, 他总是频繁外出。
我的成功激励了他, 让他觉得自己不应该再啃小。
结果, 派对就变成了我和浦真天面面相觑。
他穿着我临时找给他的、有点显小的棕熊连体睡衣, 对着满地毯的零食,坐姿拘谨。
按照网上的教程,睡衣派对应该有很多食物, 可惜了,我的食物品种单一,而浦真天就很幸运了,他可以吃这么多的东西。
为了气氛,我特意把客厅主灯关了,只留几盏壁灯晕出暖黄的光圈。
抱枕丢得满地都是,电视里放着部吵吵闹闹的无脑喜剧,落地窗外,城市的夜景比白天更生动。
霓虹灯的光污染融化在江水里,高楼的光直到天亮前最后一秒才会熄灭。
我举起手里的啤酒罐,对浦真天说:“我宣布两个人的派对也是派对,棕熊小浦,来举杯。”
浦真天拉了下领口,那扣子看着有点紧绷:“明子他真的不回来吗?”
“他很忙啦。”我说,“虽然也不知道在忙什么,但他很忙就对了。”
就像是那段时间,他总是早出晚归,也不知道在做些什么,发送的消息倒是很快就回复。
浦真天又悄悄拽了下领口。他是来了才知道要换睡衣的,还以为我真有正事找他。
这算惊喜吧?我想。
我看向绷紧的扣子,问:“不合身?”
“没、没有。”他摇摇头,犹豫了一下,小声补充,“可能最近吃得有点多,紧了些,得注意控制了。”
我看了眼地毯上堆积如山的薯片、巧克力、膨化食品,又看看他。
浦真天摸摸后脑勺,无奈地笑了:“下次,下次一定注意,今天……就算了吧。”
“你知道睡衣派对要做什么吗?”
他下意识看向手里的啤酒,缓慢地眨了下眼,“喝酒……聊天之类的?”
我竖起食指,煞有介事地晃了晃,认真地说:“那些都是表面的,还有更重要的事。”
他直起上半身,舔了下嘴唇,犹豫地说:“是什么?”
“是拍照!”
我举起手机,咔嚓咔嚓地乱拍一通,但很快就腻了,失去兴趣,向后倒下,像液体似的躺在地毯上。
照片一张就够了,花费不了整晚的时间。
我伸手揪他身上的绒毛:“原来开派对这么无聊,还不如以前在[极乐世界]看你们上班有意思。”
“小冬会怀念以前吗。”他轻声问。
“或许吧。”
我只是嘴上说说,真要我回去,我才不回去嘞,像这种时候只会出现在打脸时刻,打完脸主角都会回新住处,正所谓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
正在我思考着人生哲理时,浦真天喝了口啤酒,闷闷地说:“如果可以的话,我想回到以前。”
“以前有什么好,房子很小诶。”
“……虽然小,但什么也不缺。”
我抬头看他,问:“你现在缺什么?”
他眼里的光晃动了一下,像被风吹乱的烛火,随即垂下眼,笑了笑:“其实也不缺什么。可能就是人总爱回想以前,是通病。”
人为什么会想以前,因为惯性?还是因为什么?
惯性理论好像不能适用于所有场景,像这种在运动中重新出现怀念的事,好像只在人身上才有吧。
改变了状态,不应该一直朝着新的方向前进吗?就算怀念过去,也不可能回去。
或许是因为和现在形成对比吧,如果人总在怀念,那岂不是一直活在过去?
“我也会想以前的事。”
我说:“但是只在二十年的范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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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响应的人只有他。
朋友们已经化身社畜, 而哥哥在我带他去见了大世面后,不知道为什么燃起了热血,反而成了有事的那个,最近这几天, 他总是频繁外出。
我的成功激励了他, 让他觉得自己不应该再啃小。
结果, 派对就变成了我和浦真天面面相觑。
他穿着我临时找给他的、有点显小的棕熊连体睡衣, 对着满地毯的零食,坐姿拘谨。
按照网上的教程,睡衣派对应该有很多食物, 可惜了,我的食物品种单一,而浦真天就很幸运了,他可以吃这么多的东西。
为了气氛,我特意把客厅主灯关了,只留几盏壁灯晕出暖黄的光圈。
抱枕丢得满地都是,电视里放着部吵吵闹闹的无脑喜剧,落地窗外,城市的夜景比白天更生动。
霓虹灯的光污染融化在江水里,高楼的光直到天亮前最后一秒才会熄灭。
我举起手里的啤酒罐,对浦真天说:“我宣布两个人的派对也是派对,棕熊小浦,来举杯。”
浦真天拉了下领口,那扣子看着有点紧绷:“明子他真的不回来吗?”
“他很忙啦。”我说,“虽然也不知道在忙什么,但他很忙就对了。”
就像是那段时间,他总是早出晚归,也不知道在做些什么,发送的消息倒是很快就回复。
浦真天又悄悄拽了下领口。他是来了才知道要换睡衣的,还以为我真有正事找他。
这算惊喜吧?我想。
我看向绷紧的扣子,问:“不合身?”
“没、没有。”他摇摇头,犹豫了一下,小声补充,“可能最近吃得有点多,紧了些,得注意控制了。”
我看了眼地毯上堆积如山的薯片、巧克力、膨化食品,又看看他。
浦真天摸摸后脑勺,无奈地笑了:“下次,下次一定注意,今天……就算了吧。”
“你知道睡衣派对要做什么吗?”
他下意识看向手里的啤酒,缓慢地眨了下眼,“喝酒……聊天之类的?”
我竖起食指,煞有介事地晃了晃,认真地说:“那些都是表面的,还有更重要的事。”
他直起上半身,舔了下嘴唇,犹豫地说:“是什么?”
“是拍照!”
我举起手机,咔嚓咔嚓地乱拍一通,但很快就腻了,失去兴趣,向后倒下,像液体似的躺在地毯上。
照片一张就够了,花费不了整晚的时间。
我伸手揪他身上的绒毛:“原来开派对这么无聊,还不如以前在[极乐世界]看你们上班有意思。”
“小冬会怀念以前吗。”他轻声问。
“或许吧。”
我只是嘴上说说,真要我回去,我才不回去嘞,像这种时候只会出现在打脸时刻,打完脸主角都会回新住处,正所谓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
正在我思考着人生哲理时,浦真天喝了口啤酒,闷闷地说:“如果可以的话,我想回到以前。”
“以前有什么好,房子很小诶。”
“……虽然小,但什么也不缺。”
我抬头看他,问:“你现在缺什么?”
他眼里的光晃动了一下,像被风吹乱的烛火,随即垂下眼,笑了笑:“其实也不缺什么。可能就是人总爱回想以前,是通病。”
人为什么会想以前,因为惯性?还是因为什么?
惯性理论好像不能适用于所有场景,像这种在运动中重新出现怀念的事,好像只在人身上才有吧。
改变了状态,不应该一直朝着新的方向前进吗?就算怀念过去,也不可能回去。
或许是因为和现在形成对比吧,如果人总在怀念,那岂不是一直活在过去?
“我也会想以前的事。”
我说:“但是只在二十年的范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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