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第3/3页)

 所以今天他早早就出发了,万一回来晚了赶夜路就不好了。

    他全身除却匕首也就这一个包袱值钱的家当,之前也没想过被人偷的事,现在回想过来,还好这村里的风气比较好。

    匕首一直随身携带,也不可能卖,毕竟是个保命的物件。

    在路上他还看到了一对夫妻背着两个大背篓,背着的东西似乎不轻。

    似乎也是小河村的人,可这和萧怀瑾没有关系,他就一个小包袱,少年又不知累,脚下走的飞快,没一会就超过了那对夫妻。

    “掌柜,我需要当东西。”走了一个多时辰,萧怀瑾可算赶在辰时之前到了镇上最大的当铺。

    做在柜台后的掌柜手中正拿着一个玉件在搬弄,见是一个穿着短褐的粗衣小子。

    遂漫不经心道:“当什么,死当活当。”

    在大家族里长大的孩子当然知道活当和死当,于是想也不想道:“死当,一套衣物还有一双鹿皮靴。”

    这身衣服值多少银子他并不是特别清楚,只知道应该不会下五十两。毕竟他曾经在他娘那无意中看到他的份例,一套最便宜的衣服也在五十两了,更别提这双鹿皮靴,做工精巧华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