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第3/3页)

里承担了我们所有的幼稚、脆弱和愤怒,她也挺不容易的。”

    “说这话时请放下揪着她呆毛的手,这样你的话可能还有一点可信度。”少年杰森吐槽。

    小精灵的眼睛转了一会儿圈圈,好歹不怎么晕了,她蔫蔫地咬了一口大只杰森的手指,示意他把她放到他的头上,然后趴在上面继续吐魂。

    精力最旺盛的那个在那里挺尸,另外两个便都沉默了下来,这片空间回归了他们最熟悉的寂静。

    “其实根本不需要他带走那盏灯吧,”大只杰森突然开口,他看着那件他们都十分熟悉的制服从战术靴开始逐渐变淡,“你在消失。”

    少年杰森没说话,他只是笑了笑。

    这个笑和杰森·托德给人一贯的印象大相径庭。

    说到这个就得提到:杰森·托德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街头流浪儿?缺爱的小孩?敢于撬蝙蝠车轮胎的勇士?被小丑杀死的可怜虫?被愤怒控制的暴力狂?叛逆的文学青年?蝙蝠家最会做饭的崽?

    有些是刻板印象,有些无法彻底概括他本身——但现在,杰森·托德就是我。一个另类的神经病,自我主义者,和蝙蝠侠一样坚信着自己选择的道路,为守护最普通的幸福可以献出自己的一切。

    那不是他恶作剧时调皮的笑,也不是他又一次成功打击犯罪后满是少年意气的笑,那个停留在十六岁的杰森笑得就像个在寒冷的冬日里第一次见了厚厚一层的积雪下还埋着花的小孩。

    说到底杰森·托德本来就是很温柔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