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哪里比我好 第2节(第2/3页)

  当玻璃杯终于离开嘴唇时,追怜的舌尖都有些发麻了,连带着脑袋都有些发晕。

    而禹裴之的指尖却还流连在她唇角,不忘轻轻揩净那遗留的水渍。

    “怜怜,我好爱你啊。”他把头深深地埋进追怜的颈窝,止不住贪婪地轻蹭,一下,又一下,缱绻低喃,“我真的好爱你啊,好爱好爱你啊。”

    这样的氛围甜蜜,旖旎,狎昵,让人不自觉便想沉醉其间,永不醒来。

    但当追怜的目光越过对方的肩膀,落在那块沙发下的碎玻璃上时,空气中漂浮的昏沉甜腻瞬如被冰水浇灭。

    追怜抬手,揉了揉禹裴之埋在她颈窝的脑袋:“裴之,我们什么时候回s城?”

    “回s城?”

    颈窝处的亲昵蹭动戛然而止。

    禹裴之缓缓抬起头,脸上痴缠的爱意如潮水般退去,只余一片冷然的平静。

    他歪了歪头,舌尖极慢地舔过下唇——

    他又一次露出了那种追怜无法形容的、很轻、很慢、带一点阴郁的诡谲的笑容。

    嘴角开始向上牵拉。非常缓慢。

    肌肉一丝一丝绷紧。提起。

    最终固定在那个上扬的弧度。

    黑发白肤,鲜红嘴唇,丈夫平日里偏清俊的眉眼,此刻却流露出男鬼一样的艳色。

    湿冷,妖异。

    “怜怜想回去啊。”

    他叹息般的低语,手却抚上追怜的脖颈,轻轻,缓缓于其上游走。

    一下。再一下。

    像在丈量,也像在确认。

    禹裴之又笑了。

    加深的、像淬了毒的绸缎一般的诡笑。

    “不行呢。”

    眼睛,深黑,没有情绪。

    他竖起冰凉的食指,贴在追怜唇边,微笑说:“今天是周末哦。”

    禹裴之没有再出声,但一道多年前的声音自动在追怜脑海里响起,语调,节奏,一模一样——

    “怜怜,今天是周末哦。”

    “这周,我们玩什么呢?”

    颤栗,颤抖,脊背发凉。

    追怜猛地推开了丈夫。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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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于怕有小宝困惑,我在这里解释下设定:文里同时存在两个死人,一个是女主的白月光乔洵礼(车祸死亡),一个是文案上写的囚禁女主三年把她当禁脔的那个疯子(死亡原因暂时不能剧透),男主禹裴之最开始是在模仿女主的白月光乔洵礼,为了获得女主的喜欢,然后成功和女主结婚后,男主的行为举止却变得越来越像那个疯子。

    推推我的预收,拜托拜托点个收藏让孩子下一本好开文叭[可怜]

    《病犬遗产》

    我家破产那天,阿列克谢来到我新搬的公寓,狭小,老旧,灰尘扑扑。

    阿列克谢最穷的时候,在我就读的贵族美高的餐厅当服务生。

    骨相锋利,眉眼冷峻,瞳孔里冻着西伯利亚寒风凝成的灰蓝冰原——

    他有一张漂亮得让人看了就想让他给自己当狗的、好看得人神共愤的中俄混血脸。

    我这么想,也这么做了。

    所以,我曾经是他的主人,而他是被我遗弃的疯狗,扫地出门的病犬。他为我进医院的那一天,我正在酒吧里蹦迪。

    他求我去看他一眼,我不耐烦地说不,我不看穷鬼毛子,别

    把我财运沾衰了,然后便马上挂断了电话。

    而今,我陷在掉漆的皮革沙发里,抬着下巴看阿列克谢。

    挺括的黑长大衣,限量的金属腕表,他还是有那样一张好看到人神共愤的脸,但现在的他已经不是那条穷狗,而是有名的华尔街疯狼。

    但这样的风水轮流转也减轻不了我天生的盛气凌人,我的姿态仍旧居高临下:“你来干嘛?来看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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