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侦探 第152节(第6/6页)
,他们都没有遭受过刺杀,一次都没有。
而女王陛下,虽然在今天之前她一直就是人们公认的女性楷模,但算上这次,短短十几年,她已经遭遇了六次刺杀了。
黑猫莉莉丝回过身去仔仔细细的舔了圈皮毛,“如果她在第一次遭到刺杀的时候,就将刺客挂起来,甚至处以车轮刑或是五马分尸,可能就根本不会有第二次。”
利维微笑,“那可不行。车轮刑和五马分尸早已被废除了,但是挂在伦敦塔或者是挂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的屋顶上还是可行的。毕竟克伦威尔的头颅也不是插在铁叉上被展示了整整二十五年嘛。”
“我听说第一个刺杀女王陛下的刺客还曾大声疾呼,女人不该统治英格兰!就奇怪他怎么还能好端端地活着。”黑猫莉莉丝嫌弃
地吐舌头,“她真没用!”换个国王试试看?这种足以撼动王权正统的话别说是说出口了,连想想都是罪过,要不然当初的都铎诸王怎么会杀了一批又一批,不就是因为开创了都铎王朝的就是一个私生子吗?
那个刺客没有被处死,也没有被流放,更没有被判处去做苦役。在大臣们和丈夫的劝说下,维多利亚没有过于追究他的罪行。他被关在了疯人院里。最教人啧啧称奇的是,外边的报纸都传说他在疯人院里得到了很好的照料,他的生活舒适而富裕,远超过于当时的普通民众。
这种说法就很难以让人很难理解,若刺杀君王,不但不是一桩罪过,被判刑之后,还能够尽情享受,这岂不是一种鼓励吗?但当时并没有人提出这个疑问。两年后,第二个刺客出现了,但第一次没有成功。第二次女王用自己做诱饵,次他被抓住了,抓住后理所当然被判处了死刑,他确实该死。
可叫人瞠目结舌的来了,这次女王陛下又再次接受了丈夫的劝说,结果他只是被判处驱逐出境,在澳大利亚服了七年苦役。
第三个杀手则是那些舆论导致的后果,因为他是个侏儒,所以无法继承父亲的铁匠工作。所以最终他在一个报摊上干活儿,艰苦的生活叫他感觉毫无希望,结果他读到了有关于第一个杀手的报道,他相信了报纸上所说的,刺客没有受到惩罚,反而过着好日子的说法。于是他就去行刺了,他被判了十八个月的拘禁。
从这个时候,整件事情开始荒诞走板。第四个杀手向女王开了枪,如果不是子弹没装好……但也有可能是女王的非人护卫出了手;第五个刺客则是用一根铁头手杖打中了她的头(不知为何),这条伤痕持续了好几年。这位先生被流放到塔尼马尼亚判了七年苦役。
然后第六次就是这次了,很难想象一位男性君王在遭受了如此多次的刺杀后,依然能够保持平和的心态,并且允许对他的安危造成致命威胁的人,依然舒舒服服的活着。
在一个小贼盗窃了几条手帕就要上绞刑架的时候,一个刺杀了国王的人,居然只需要服刑一年到两年,顶多就是流放和苦役,看起来简直就是一个精神病人的呓语,但这种事情就是发生了——当一件事情有着巨大的收益而没有什么损害的时候,当然会有人争先恐后的去做。
“这不是行刺,”黑猫莉莉丝言简意赅地规整道:“倒像是规训。”
在女王陛下近似于孤注一掷地派出警察和军队前,因为她处死了那三个刺客以及流放同谋的判决,已经有人在指责女王陛下不够宽容,过于残忍,失去了一位女性应有的仁慈与温和了——这也就是曾经的女王陛下最为担心的事情,“但她很快就会发现。”利维将身体靠在倾斜的屋顶上,懒洋洋地说道:“再灵巧的舌头也比不过刀剑,再迅猛的抗议也扛不过一颗子弹。人们的精力有限,在短时间内得不到回报的时候就会马上舍弃他们信誓旦旦发誓要坚守的立场。”
这个观念在许多男孩子的年少时代就已经能够得到确立。但对于一个女孩来说,她们总是天真的以为世界是遵照着某种规则转动的——她们因此遵守规则,并维护规则。
女王陛下能够就此醒悟,还不晚,她还活着,还拥有权力。
而女王陛下,虽然在今天之前她一直就是人们公认的女性楷模,但算上这次,短短十几年,她已经遭遇了六次刺杀了。
黑猫莉莉丝回过身去仔仔细细的舔了圈皮毛,“如果她在第一次遭到刺杀的时候,就将刺客挂起来,甚至处以车轮刑或是五马分尸,可能就根本不会有第二次。”
利维微笑,“那可不行。车轮刑和五马分尸早已被废除了,但是挂在伦敦塔或者是挂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的屋顶上还是可行的。毕竟克伦威尔的头颅也不是插在铁叉上被展示了整整二十五年嘛。”
“我听说第一个刺杀女王陛下的刺客还曾大声疾呼,女人不该统治英格兰!就奇怪他怎么还能好端端地活着。”黑猫莉莉丝嫌弃
地吐舌头,“她真没用!”换个国王试试看?这种足以撼动王权正统的话别说是说出口了,连想想都是罪过,要不然当初的都铎诸王怎么会杀了一批又一批,不就是因为开创了都铎王朝的就是一个私生子吗?
那个刺客没有被处死,也没有被流放,更没有被判处去做苦役。在大臣们和丈夫的劝说下,维多利亚没有过于追究他的罪行。他被关在了疯人院里。最教人啧啧称奇的是,外边的报纸都传说他在疯人院里得到了很好的照料,他的生活舒适而富裕,远超过于当时的普通民众。
这种说法就很难以让人很难理解,若刺杀君王,不但不是一桩罪过,被判刑之后,还能够尽情享受,这岂不是一种鼓励吗?但当时并没有人提出这个疑问。两年后,第二个刺客出现了,但第一次没有成功。第二次女王用自己做诱饵,次他被抓住了,抓住后理所当然被判处了死刑,他确实该死。
可叫人瞠目结舌的来了,这次女王陛下又再次接受了丈夫的劝说,结果他只是被判处驱逐出境,在澳大利亚服了七年苦役。
第三个杀手则是那些舆论导致的后果,因为他是个侏儒,所以无法继承父亲的铁匠工作。所以最终他在一个报摊上干活儿,艰苦的生活叫他感觉毫无希望,结果他读到了有关于第一个杀手的报道,他相信了报纸上所说的,刺客没有受到惩罚,反而过着好日子的说法。于是他就去行刺了,他被判了十八个月的拘禁。
从这个时候,整件事情开始荒诞走板。第四个杀手向女王开了枪,如果不是子弹没装好……但也有可能是女王的非人护卫出了手;第五个刺客则是用一根铁头手杖打中了她的头(不知为何),这条伤痕持续了好几年。这位先生被流放到塔尼马尼亚判了七年苦役。
然后第六次就是这次了,很难想象一位男性君王在遭受了如此多次的刺杀后,依然能够保持平和的心态,并且允许对他的安危造成致命威胁的人,依然舒舒服服的活着。
在一个小贼盗窃了几条手帕就要上绞刑架的时候,一个刺杀了国王的人,居然只需要服刑一年到两年,顶多就是流放和苦役,看起来简直就是一个精神病人的呓语,但这种事情就是发生了——当一件事情有着巨大的收益而没有什么损害的时候,当然会有人争先恐后的去做。
“这不是行刺,”黑猫莉莉丝言简意赅地规整道:“倒像是规训。”
在女王陛下近似于孤注一掷地派出警察和军队前,因为她处死了那三个刺客以及流放同谋的判决,已经有人在指责女王陛下不够宽容,过于残忍,失去了一位女性应有的仁慈与温和了——这也就是曾经的女王陛下最为担心的事情,“但她很快就会发现。”利维将身体靠在倾斜的屋顶上,懒洋洋地说道:“再灵巧的舌头也比不过刀剑,再迅猛的抗议也扛不过一颗子弹。人们的精力有限,在短时间内得不到回报的时候就会马上舍弃他们信誓旦旦发誓要坚守的立场。”
这个观念在许多男孩子的年少时代就已经能够得到确立。但对于一个女孩来说,她们总是天真的以为世界是遵照着某种规则转动的——她们因此遵守规则,并维护规则。
女王陛下能够就此醒悟,还不晚,她还活着,还拥有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