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侦探 第135节(第6/7页)

所被破坏的可不单只是人类的健康,还有社会的秩序——就像是那些贵族们必须要承马文男爵的情,他们也不得不承认,在那场浩劫中,他们的家产,甚至于家人得到保全弗雷德里克功不可没,更不用说在警察厅建立之后,确实解决了不少棘手的案件,伦敦人也逐渐习惯了警察在周围的街道上巡逻,甚至对他们给予一定的信任——要知道在之前的警察等同于半个罪犯的前提下,这份信任来得可不容易。

    虽然现在警察厅势力范围只能局限于内伦敦。也就是说,伦敦的中心城区,就连西堤区又未能覆盖遑论东区,却已经让人觉到有警察和没警察的地方,简直就是天壤之别,这也让贵族们很难拒绝警察厅对他们家族内部事务的干涉,尤其是在发生了这种重大的刑事案件时,他们没法再和过去那样简单地“解决”——以班森伯爵的死亡案件为例子,换做没有警察厅的时候,只要两个家族能够商榷停当,外人,无论是治安官,主教还是国王,都是不容置喙的。

    班森伯爵夫人知道自己必须说服这个人,或许还有他身后的女王陛下,她还不能确定要和他说出多少内情,等着吧。她在心里说,让我来衡量一下他的分量。

    管家一共带上来两位客人,其中一位客人交付了名片。另外一位客人应当是他的助手,或者是朋友,他没有名片,但那头罕见的灰发和不同颜色的双瞳,一下子就让班森伯爵夫人认出了他的身份,利维.伦蒂尼恩,这个名字在上层社会中已经广为人知,毕竟就连女王陛下也曾经宣召过他去觐见,一个半恶魔,一个东区的灰外套侦探,即便有北岩勋爵作保,他的身份也提升的太快了。

    但他是个很不错的“工具”。人们都那么说,虽然要价不菲,但胜在温顺富有人性,从来没有出现过无法控制的状况。有时候对于那些贵族们来说,这一点比是否强大或是低廉更重要,前者一头不顺服的野兽也会对主人造成威胁,后者就像是衰老的猎犬那样扫兴——他还受过很不错的教育,能够谈论十四行诗,对于古拉丁文很有造诣,擅长所有的娱乐与赌博,有时候他们甚至会忘记他是一个地狱来的杂种。

    不过班森伯爵夫人能够对他如此熟悉,还是因为她的弟弟鲍勃.道格拉斯。

    在威斯敏斯特公学中的降灵会案件中,这位利维先生曾与弗雷德里克男爵一起以公学教师的身份进入学生中间。按理说,鲍勃.道格拉斯作为一个古老家族的继承人,应当对弗雷德里克更有好感,而不是这个出身于底层的灰侦探,一个半恶魔,但就鲍勃偶尔和她提起的几件事情来看——当然,弗雷德里克是一个可信的好人,但他们显然更喜欢利维,这个原因很值得探究。

    毕竟这些男生的家族中也有一些部分正在豢养半恶魔,甚至于半天使,他们应当已经见过了这种不同寻常的非人类,他们的家族也不会叫他们去崇拜这些“人”,这些家伙和工匠、士兵、教士没什么太大区别,都是贵族手中的工具和武器。

    贵族们并不将平民看作与自己一样的人,也不会将这些非人划归在自己人的范畴里,“我没有崇拜他。我们接触的时间很短,”鲍勃.道格拉斯与自己的姐姐这样说道,“我很难描述这种感觉,至少在我曾经见过的人中,没有一个可以与他相比,我是说危险,一种对人极其有吸引力的危险。

    你明白吗?就像是你看见了一柄雪亮的刀剑,就忍不住想将自己的手指压在上面试试看它有多锋利;也像是你看到了一条湍急的河流,你就渴望着跳下去,让它的波浪击打你的全身;也可能是火焰。当您坐在壁炉前凝视着火焰的时候,你难道不想将手伸出去触摸它吗?即便你知道它会灼伤你的手,带来难以痊愈的伤痕。

    我也无法说清这种感觉是从何而来的,虽然依照常理,我不该这样想,他是个半恶魔力量强于我们是一件再正常也不过的事情。而他在之后的行动中表现出来的灵敏与果断,也应当是一个圣植俱乐部成员应该表现出来的那种,他也没能带回弗洛.哈斯廷斯的灵魂和躯体。”

    “但我想他可能是遇到了强敌——而且之后的肯特公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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