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侦探 第121节(第4/8页)
挥仆人为他拉开床幔,他望向窗外,此时太阳还未完全升起,但天空已经大白,他可以看见云层正在聚集,就在他感到担忧的时候,这些云层渐渐的变淡了,变薄了,最后消失了,他睁大眼睛,即便太阳升起,灼热的晨光让他眼泪直流,他也没有一点避让的意思,他尽情地感受着,身上的光线越来越强,越来越热,只觉得浑身上下终于又充满了曾经失去的力量。
他急切的拍打轮椅的扶手,叫来管家,“去告诉他们,仪式就在今天举行。”
——
管家来通知客人们下去用午餐的时候,南丁格尔女士才吞下利维塞给她的一大块奶酪,擦了擦手,喜滋滋的将那只木锤塞进了自己的裙摆里。或许这个时代,女性们所必须遵从的陈规陋俗也并不一定都是坏事。至少这柄长度有成人男性手臂那么长,锤头也有成人男性两个拳头那么大的木锤藏在她的围裙下,没有一点痕迹。
“你觉得会是今天吗?”在走出房间之前,她还顺便问了一句,利维看了看窗外:“很有可能。”他说,这可真是一个晴朗明媚的好天气,对于人类来说,无论心理上还是生理上都会感到十分舒适,也能最大程度的抵消他们心中的惶恐,对吸血鬼则是有害的——至少那些“疑似吸血鬼”的可怜人一遭遇到阳光就会感受到无尽的痛苦。在这种痛苦的折磨下,他们能够勉强不去翻滚,大声哀嚎就算是意志坚定了,更不要说站起身来反抗,对他人造成威胁。
直到南丁格尔女士走出门去,利维都没有听见他想要听见的话。
“小女仆”困惑地摸了摸自己的下巴,现在的世道是怎么了?他百思不得其解——这里可蹲着一个强大的半恶魔呢?
在伦敦,大卫阿斯特可以说是他第一个正式的签约人,但在之前的一百多年里,难道利维就一直是孤身行走在这个人世间的吗?当然不,他从人类身上学到的罪恶简直比地狱里的还要多,人类从来就是一种非常奇特的生物,或许是因为寿命短暂的关系,他们的忘性也很大。前一晚还在对你卑躬屈膝,唯唯诺诺,后一晚,就因为你的沉默或者是纵容而变得妄尊自大,不可一世,尤其是那些自以为只要与恶魔签订了契约,恶魔就必须俯首贴耳乖乖的做一个好奴隶的契约者。
附带说一句,现在人们所记载和流传的传说童话中,但凡涉及到恶魔的内容,几乎都是——无论人类将恶魔描述得有多么残忍,暴虐,狡猾,但只要与人类签了约,智慧的野兽就会立即变成与人无害的小傻瓜——人类可以提出各种各样无理的要求,甚至可以凭借着自己的小聪明,将恶魔耍弄于股掌之间……这当然不是真的,但也从一个侧面阐明了人类的渴望,似乎人类生来就是要做主人的,做动物的也好,做其他人类的也好,做恶魔的也好。
甚至于说句亵渎的话,做天使的主人也是一桩相当不错的事情。事实上,如果不是还记惮着天堂的注视,人类会对天使做出怎样不堪的事情,就连恶魔都想象不出来。利维遇到过许多恶心透顶的人类,他们对于恶魔尚且如此,对于一个恶魔与人类的杂种更加是不必说了,蠢货会立即原形毕露,有点小聪明的家伙则假惺惺地想要用所谓的爱和宽容来让他干白工,但打心底里就没看得起过他。
当然,这些人最后都得到了应有的教训,利维可不是那种善于隐忍的家伙,而且他又是大恶魔瓦拉克的儿子,这就意味着它要比普通的半恶魔更懂得玩弄人心,摆弄利害。
总之,曾经想要做利维主人的人类,基本上连下地狱的机会都没有,利维不会留着他们多嘴饶舌,让更多的恶魔知道自己的弱点或是特征。他确保每一个灵魂都已经被他封印在煤块里,嚼得粉碎,吞在肚子里,但命运似乎总有起伏。自从他来到伦敦后,遇到的契约者居然都不错。不说大卫阿斯特这个正直过了头的家伙,以及久别重逢的北岩勋爵——这个曾经与他短暂的签过契约,又在契约结束后分别的大傻个儿,他的品德和操守都是不容置疑的,就连他的敌人也没法从这方面攻击他。
约翰.斯诺医生也算是雇佣过他。虽然一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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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急切的拍打轮椅的扶手,叫来管家,“去告诉他们,仪式就在今天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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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家来通知客人们下去用午餐的时候,南丁格尔女士才吞下利维塞给她的一大块奶酪,擦了擦手,喜滋滋的将那只木锤塞进了自己的裙摆里。或许这个时代,女性们所必须遵从的陈规陋俗也并不一定都是坏事。至少这柄长度有成人男性手臂那么长,锤头也有成人男性两个拳头那么大的木锤藏在她的围裙下,没有一点痕迹。
“你觉得会是今天吗?”在走出房间之前,她还顺便问了一句,利维看了看窗外:“很有可能。”他说,这可真是一个晴朗明媚的好天气,对于人类来说,无论心理上还是生理上都会感到十分舒适,也能最大程度的抵消他们心中的惶恐,对吸血鬼则是有害的——至少那些“疑似吸血鬼”的可怜人一遭遇到阳光就会感受到无尽的痛苦。在这种痛苦的折磨下,他们能够勉强不去翻滚,大声哀嚎就算是意志坚定了,更不要说站起身来反抗,对他人造成威胁。
直到南丁格尔女士走出门去,利维都没有听见他想要听见的话。
“小女仆”困惑地摸了摸自己的下巴,现在的世道是怎么了?他百思不得其解——这里可蹲着一个强大的半恶魔呢?
在伦敦,大卫阿斯特可以说是他第一个正式的签约人,但在之前的一百多年里,难道利维就一直是孤身行走在这个人世间的吗?当然不,他从人类身上学到的罪恶简直比地狱里的还要多,人类从来就是一种非常奇特的生物,或许是因为寿命短暂的关系,他们的忘性也很大。前一晚还在对你卑躬屈膝,唯唯诺诺,后一晚,就因为你的沉默或者是纵容而变得妄尊自大,不可一世,尤其是那些自以为只要与恶魔签订了契约,恶魔就必须俯首贴耳乖乖的做一个好奴隶的契约者。
附带说一句,现在人们所记载和流传的传说童话中,但凡涉及到恶魔的内容,几乎都是——无论人类将恶魔描述得有多么残忍,暴虐,狡猾,但只要与人类签了约,智慧的野兽就会立即变成与人无害的小傻瓜——人类可以提出各种各样无理的要求,甚至可以凭借着自己的小聪明,将恶魔耍弄于股掌之间……这当然不是真的,但也从一个侧面阐明了人类的渴望,似乎人类生来就是要做主人的,做动物的也好,做其他人类的也好,做恶魔的也好。
甚至于说句亵渎的话,做天使的主人也是一桩相当不错的事情。事实上,如果不是还记惮着天堂的注视,人类会对天使做出怎样不堪的事情,就连恶魔都想象不出来。利维遇到过许多恶心透顶的人类,他们对于恶魔尚且如此,对于一个恶魔与人类的杂种更加是不必说了,蠢货会立即原形毕露,有点小聪明的家伙则假惺惺地想要用所谓的爱和宽容来让他干白工,但打心底里就没看得起过他。
当然,这些人最后都得到了应有的教训,利维可不是那种善于隐忍的家伙,而且他又是大恶魔瓦拉克的儿子,这就意味着它要比普通的半恶魔更懂得玩弄人心,摆弄利害。
总之,曾经想要做利维主人的人类,基本上连下地狱的机会都没有,利维不会留着他们多嘴饶舌,让更多的恶魔知道自己的弱点或是特征。他确保每一个灵魂都已经被他封印在煤块里,嚼得粉碎,吞在肚子里,但命运似乎总有起伏。自从他来到伦敦后,遇到的契约者居然都不错。不说大卫阿斯特这个正直过了头的家伙,以及久别重逢的北岩勋爵——这个曾经与他短暂的签过契约,又在契约结束后分别的大傻个儿,他的品德和操守都是不容置疑的,就连他的敌人也没法从这方面攻击他。
约翰.斯诺医生也算是雇佣过他。虽然一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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