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侦探 第70节(第6/7页)

  这句话还真是没说错。

    驱魔是受教会承认的,任何一个教会。在新约中,就有耶稣基督几次为他人驱魔的记载,神学家将其视作他对恶魔具有权威的证据,被驱逐的恶魔有附着在人类身上的,也有附着在动物身上的,但都不是圣子的一合之敌,这些神迹都被详细地记录了下来并且被视作神迹。而作为新教的奠基人,马丁.路德作为一个宗教改革者,他也认为驱魔是一个有效的仪式,他在洗礼令中加入了驱魔仪式,认为这种仪式可以让婴儿在今后的生活中远离魔鬼和邪恶,类似于打疫苗之类的……

    而在十三世纪到十七世纪陆陆续续但没有停止过的猎巫时代,驱魔更是成了人们经常可以看到的宗教仪式之一,从站笼,到沉河,到上火刑架,都算是驱魔,驱魔人更是出现在各个阶级里,他们之中的一些只是骗子,但也有些人确实有些值得一提的本事。

    只是在进入十八世纪后,教会的力量开始分散并受到王权压制,这种比拟酷刑的驱魔仪式开始被摒除在正式的仪式之外,教会也开始公开宣称,只有教士,修士与牧师(看他们所在的教会)才有资格成为驱魔人。

    但在真正的宗教人士之外,驱魔人中更多的还是君王与领主的走狗,他们的出身未必高贵,信仰也没教士那么坚定,所能凭借的只有自身的天赋,力量与头脑,追逐的也不是崇高的理想与道德,而是钱财与地位,那时候国王与女王们愿意用他们,是因为想要借助他们的手来掠夺贵族与民众的财产,在猎巫的行为变得不可控之前,前者没有一点犹豫地舍弃了这群狗。

    问题是,这些驱魔人可以说是有原罪的,他们可能是驱逐了一些恶魔,但更多的“恶魔附体的罪人”是纯然无辜的,而他们也知道这一点,但为了私欲,他们没有拒绝从天而降的权力,他们是一群被放出去的猎犬,只要主人属意,甚至只是可能被属意的对象,都会被他们撕咬的鲜血淋漓,很难说他们之中有没有眼光长远的人,可以看到不久之后的将来,但绝大多数肯定是没有的,当被第一个主人彻底地驱逐之后,他们可真是茫然无措了——要知道,在那些年代,有资产的人也不会是奴隶或是平民,这些人或许还没力量对抗国王,但要弄死一两只丧家之犬可没什么难度。

    他们走投无路,教会倒是愿意接手,但前提是他们必须皈依教会,对于驱魔人来说这不是什么问题,问题是他们即便到了教会,依然处在食物链的最底层,而教会对他们的禁锢与限制不比王室少,所以知情人经常会嘲笑他们先是做了国王的狗,又做了教会的狗。

    至于半恶魔么,从教会承认有“使用”半恶魔开始,也只有最近的两百多年,说起来是比驱魔人的历史短。

    比起教士,修士和牧师,利维当然更讨厌驱魔人,不仅仅是因为驱魔人的手段比起那三者更粗暴,也因为驱魔人的数量更多,并且他们经常隐藏在市井间,除了部分有名的驱魔人外,他们可能是工匠,是军官,是屠夫,具有智慧的半恶魔会避开教堂和修道院,但无论是要还“血债”还是要猎食,他们都没办法离开人口密集的地方,而这些驱魔人一旦发现了恶魔,半恶魔的踪迹,就像是被割了喉咙的公鸡那样兴奋得上蹿下跳,不将祂们打进地狱绝不罢休。

    “人们都说皈依者胜过狂信徒,就是这个原因了。”半恶魔毫不留情地说。

    “北岩勋爵希望你能和他解决那个案子。”大卫说。

    利维瞪着他:“那只是一个普通的案子,你应该去找警察,治安官也行。”

    “一次就够了,”大卫说:“我带着一个驱魔人在你面前,你还要继续骗我吗?”

    “和博览会没关系。”利维说:“好好做你的报社老板去吧。”

    “我整夜无法安睡,”大卫平静的让半恶魔头疼,他现在非常后悔,就算是让其他恶魔猜忌,俱乐部猜忌,他也不该带上大卫,其他人或是什么人都不带都行:“我给钱,而且,”他说:“弗雷德里克也觉得,这个罪犯过于猖獗,如果我们坐视不理,他可能会做出更多令人惊骇的事情,这次是巴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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