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第3/3页)

回来,说她恋爱了,对方是个很好的人,等到稳定后就回家,可是——”陈父站在一边,接过沈瓷递过去的日记本,细细摩擦着边角,“那人叫秦耀,小佳肯定是被他害死的,小佳那么乖,怎么可能……去做那些事?甚至还送钱来堵我的嘴,人都没了,我要钱干什么?”

    “谁给你的钱?或者是你留得有合同?录音?签名?或者是其他证据?”

    陈父摇了摇头。

    也是,陈父若是能想到这些,那不至于处处被阻,连告都告不了。

    毕竟仅凭一本日记,和里面一个化名要指证秦耀,根本就不可能。

    不过想到秦耀那厮和经纪人的谈话,沈瓷嘴角勾了勾,“你这房间是租的吧?你来这里有收入吗?或许我该问,若是那些人不来送钱,而是断你财路你会如何?”

    “即使是捡垃圾,把家里那些地给抵给村里人,也要为我女儿讨回公道。”

    “为何要这么麻烦?你马上打一个电话过去,就说若是想和解,二十万。”

    陈父瞪大了眼睛,”不能和解。”

    沈瓷指了指陈父的摔在地上的手机,“谁说要和解了?咱们这叫留存证据,光凭日记本定不了案,我们需要别的证据,电话录音录下来,一个大明星的经纪人为何给你钱?是想掩盖些什么这就要靠网友脑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