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儿女[年代] 第150节(第1/4页)

    江起慕的嘴角僵硬地扯了扯,喉结上下滚动:“她最近……认不得人,情绪也不太稳定,得有人在身边照看着。”

    其实情况比他说的更糟糕,他妈那天受到极大的惊吓和刺激,导致她整个人陷入了恐慌之中,像只惊弓之鸟,稍大点的声响就能让她歇斯底里地尖叫,最严重的时候,她会用指甲抓破自己的脸,仿佛要把那些可怕的记忆从身体里挖出来。

    贺乾将烟头扔在地上,鞋底碾过时溅起几点火星,他抬眼看向江起慕道:“钱够用吗?我这几年跑长途攒了些,可以先挪给你。”

    江起慕再次怔住。

    贺乾出手相救他没觉得意外,但主动提出借钱却是他没想到的。

    在这个亲兄弟都要明算账的世道,更何况是十五年未见的老邻居。

    夜风卷着早点铺飘来的油烟味,江起慕感激道:“谢了,贺乾哥。眼下还能撑得住,亲戚朋友都帮衬着。”顿了顿又补充,“真有过不去那天,我一定找你。”

    贺乾点点头,转身时衬衫被风鼓起:“前头早餐铺的小笼包该出第一笼了,走吧,我请你。”

    天边泛起蟹壳青,贺乾头也不回地往前走。

    江起慕突然想起小时候,贺乾也是这样走在前面,只是那时总会回头催他:“小慕,快点!你属乌龟的啊!”

    “发什么愣?还不跟上来?”贺乾突然驻足回头,晨光给他的轮廓镀了层金边,让他凶狠的五官看上去多了几分柔和。

    江起慕怔了怔,随即大步跟了上去。

    时间会改变很多东西,但有些情义却不会变。

    ***

    李兰之没想到这辈子还会再见到汪玲。

    她刚收摊回到家,一身的鱼腥味,袖口还沾着几片鱼鳞,指甲缝里嵌着洗不净的血丝,跟光鲜亮丽的汪玲比起来,她邋遢得没法见人。

    汪玲烫着时髦的大波浪,卷发风情万种地垂在肩头,雪白的真丝衬衫束进高腰波点裙里,那双米白色高跟鞋亮得晃眼,要不是那口地道的广州白话,真会让人以为是港剧里走出来的女主角。

    汪玲指甲涂着红色的指甲油,旁边的椅子上放着一个真皮手包,她站起身看着李兰之说:“好久不见,兰之姐。”

    李兰之从震惊中回过神来:“你……你不是嫁去香港了吗?”

    汪玲忽然笑了,红唇间露出细白的牙:“还以为兰之姐你会拿扫把我赶出去呢。”她抬手把碎发别到耳后,腕间的翡翠镯子在灯光下闪着盈润的光泽,“毕竟用一些人的话来说,我既当了狐狸精,又做了逃兵。”

    李兰之没想到汪玲会这样自嘲:“见过数落别人的,倒少见对自己这么不留情面的。你这次回来……是为了孩子吧?”

    汪玲点头:“是啊,之前走的时候实在没法把三个孩子都带上。现在周志强已经不在了,我打算申请带他们去香港,以后就跟着我生活。”

    周志强和老潘那帮人没有常明松那么幸运,都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了性命,三个孩子之前跟着他们的叔叔,可自从周志强出事后,叔叔也被单位给开除,他的未婚妻也因此跟他分手,如今连生计都成问题,这才辗转联系到她娘家。

    若非如此,她也不可能如此顺利地带走孩子。

    “孩子跟着亲妈,总比寄人篱下强,亲戚再好终究隔了一层。”李兰之在她对面落座,倒了杯茶推过去,又给自己倒了缸白开水一饮而尽,“看你现在样子,应该过得很不错?”

    汪玲点头:“我现在的先生虽然大我二十来岁,但对我很好。对不起兰之姐,那时候……我本该提前知会你们的,只是当时那情形,若走漏风声,恐怕我也难以脱身。”

    李兰之沉默了下说:“不必道歉,换作是我,也会先为自己打算。”

    当初和常美一起去东莞找不到汪玲,她内心是有气的,可细想来,此事原就与汪玲无关,要怪也怪不到她头上。

    说到底,是常明松自己识人不明,又经不住诱惑。

    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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