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第3/3页)

    对了,若人头被煮过,凶手应需要一定时间。用一个不恰当的比较,高压锅炖煮猪排骨需要二十分钟左右,但凶手不仅要煮头,还要把头从人体上取下来,那还需要时间。

    而凶手发信息说割头是在降低赎金两个小时后。

    单纯考虑凶手另有其人,且他的短信全是真实的,即本案为绑架,那么他有时间取下头、煮、抛尸吗?两个小时够不够用?

    谢奇致有些困惑,而这个困惑暂时也没法得到解答。一般他们在侦查时遇到类似凶手能否做到、时间够不够这样的问题,他们会做侦查实验,用实验结果说话。

    但……这凶手做的事,他们怎么实验?

    难啊!

    除了时间外,还有没有需要思考的地方?

    凶手的住处?

    假设凶手可以在两个小时内实现割、煮两样工作,那他应该是不剩下多少时间可用来抛的。所以,在短信属实的前提下,凶手的作案现场应该就在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