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第1/2页)

    可惜小海鲜、小烧烤,自己现在未成年,不能喝点小啤酒。

    不过吃饭的时候丁沫就发现了,李山和刘云基本上没吃几口,反而是不停看着来往的路人。

    “怎么了?”丁沫问。

    李山笑着解释:“在看他们身上穿的衣服。”

    丁沫恍然大悟,这里是人潮集中的夜市,又是服装城周边,所以应该做新潮的款式就会出现在这里。

    果然没错,这里女生的打扮那是真的潮流。谈不上奇装异服,不过都有一定的露肤度,有的露个小腰,有的露片后背。而且她们穿衣的颜色搭配也非常大胆,对比色都能直接穿上身。

    丁沫更看到她们身上还有那些精致的配饰。这些穿着即使是放到二十年后,也不会退了流行。

    不愧是g市啊,这比当下的都市电视剧里穿的都时髦好看。

    丁沫快速吃完,拉着众人跟着她钻进了夜市中去:“别忘记了,这里还有另外一个巨大的商机。”

    第49章 修罗场变成了打呼噜

    夜市里买的衣服首饰,那说起来就叫做地摊货了。

    可是地摊货和地摊货之间也有本质的区别。k市的地摊货肯定比店里卖的衣服能便宜不少,但是款式很土不说,质量还很差,有的扔洗衣机里洗两次就再也穿不了了。

    g市呢?g市的夜市规模都大k市好几倍,摊位更多,花样也多。那些卖衣服的店和摊位总体上来说就是花哨。

    丁志琴随便找了一个摊位上手就摸了摸挂在那边的衣服:“料子真的不差啊。”

    刘云也打量了一下,看了一会她也点头:“确实不错。”

    李山挺诧异的:“我们白天在服装城里看到的就没有这些新奇的款式。”

    摆地摊的是个女孩,听他们几人的对话大概就猜出来这是白天去服装城里进货的了,也没嫌他们耽误了自己做生意,挺热情的就直接说了:“我们这些货都是做本地生意的,要去另外一个小一点的批发市场进。你们去的那个都是做外地大生意的,自然风格上也差了一些。”

    哦,怪不得,丁沫是了然了,那时候发达城市和内陆二三线城市的差距更大,加上物流、网络还没那么发达,信息也相对滞后,所以穿衣风格上就不仅仅是只有南北气候带来的差异了。

    不过这种情况也不会再持续几年了,很快1688就会横空出世,将各种厂商们串联起来,打破这些所谓的隔阂,再加上未来物流行业的兴起……

    丁沫像个老头一样的,捋着自己下巴,就好像那里有一撮胡子一般。

    看样子要存钱买电脑了,可是……1999年的电脑好贵啊!

    李山放弃了类似夜市里的那些新奇的衣服款式,毕竟他那么大的服装店不能靠卖这些目前来说在k市还受众较小的款式。

    然后累了一天的众人,虽然没多少行李,也没有货物要自己亲自拿着,但是也累的够呛。

    李山提前订好的招待所就在附近,直接领着众人就回到了招待所。

    尴尬的时刻来临了,因为丁沫和刘云要住一个房间。

    这母女俩还没和好呢。

    刘云一直生着丁沫不把钱拿出来的气,丁沫则一直气刘云的各种所作所为。丁沫至今还住在周家没回自己家,也就是还在避着她。

    现在修罗场来了,二人要住同一个酒店房间。

    上辈子加上这辈子,丁沫估计就只有奶娃娃的时期和刘云住过同一间屋子,丁沫站在卫生间淋浴花洒下洗澡的时候脚指头都是抠着地的。

    二人从回房间至今还没说过一句话呢。

    丁沫推门走出卫生间,刘云看她出来忍不住就骂了句:“洗这么久,也不知道你在里面是洗的什么,就不能快点出来。不知道我还没洗?”

    丁沫低头,不想理她。

    刘云走过去,顺手用毛巾就抽在她后背上:“一天到晚不说话,屁都放不出来一个的,看着就烦。”

    只是这次抽的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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