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货物出门(第3/3页)



    然而,在重新拥有之后,才发觉完全不是那顺事,居然。

    起初我也颇愉快,始终是喜欢的男人。但后来便益发不对劲,这个男人死蛇烂?凡事不上心,借来用上一年半载尚算洽当,但长久,似乎沾不上边。

    在讶异的尽头,我检讨是我薄情抑或理智,曾经那样喜欢的男人,居然别人送上门也不要。想起了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托马士遇上特丽沙时的心情,他把她形容为从河上飘来的弃婴,那样的令人怜惜,那样的具巧合性。阿轩也是弃婴啊,怎么我一点也不动心?

    原来,放弃过再拾回,竟然这样有难度。放弃的心情准备得太好太周详,收回的时候居然手足无措。

    原本短暂的感情,忽然被加长寿命,反而不讨好。

    旧情复炽,原来并不简单。

    某天替他收拾一塌糊涂的肮脏衫裤时,我忽地下定决心,把他重新退回好了,屋是一个人住好,时间是一个人精彩,我不想对他的存在付上任何责任。不想对他好不想照顾他,原以为自己一向情深义重,但其实最怕长久和跟手尾的是我。

    于是,我也学mandy那样写了一封信,投进她的住所信箱内。

    我在信中说:“讨厌循环再用恒久不变的男友,请收回,原本是你的旧货,请别胡乱推给别人,若果货色太旧不合用,请往庙街摆地摊。bey-bye。”

    然后在阿轩外出时,我把他的物品收拾妥当速递往mandy处,另外也换掉大门门锁,自己收拾收拾,同时间到外地作短途旅行去。

    男人,还是即用即弃方便快捷晚拾朝弃的好。我开始明白货物出门恕不退换的心情。我退货还可以,别人把货退回来便万万不可,以免蚀大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