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4/7页)

    没有温度这丫头是个妖精!

    懊死的!洛塞了一个怎样的麻烦给他?!

    “你肯定会喜欢我的吻。”至今无—个女人能抗拒!“至于你接吻的技巧根本无技巧可言!”他冷冷地陈述,眼神冷冷的。

    “是吗?”她无所谓的晃着脚“可我前任的情人还挺满意的,据他说,我的吻还不错。”她撒谎,挑衅地惹他。惹来他不予置评的冷眼。

    似乎,她惹他惹上瘾了?这人不蠢,事实上还挺有意思的。

    为什么要招惹他?一开始不过是因为她好玩罢了,可现在呢?

    她好奇想解释他玩世不恭的外表下,为何有那般讽世讥诮的眼神。

    他不是个花花公子吗?花花公子玩女人还需要有智慧的吗?那是属于哪一类的智慧呢?抑或是当花花公子者必备的慧眼呢?

    她不懂,而她想懂,因为好奇。

    她的保镖是名花花公子,无情且人世,这与她唐小仙的世界截然不同,如果她以讽世讥诮的眼神看世情,那么她会远远地与人群隔开一道距离,只为了不让自己陷入庸俗难耐的浊流。

    今晚,她惹恼他了唐小仙蜷着身子倚在床头旁,一双清如炎的眼直勾勾地盯着门口的地毡上,那名睡姿僵硬不适的男子。瞧着他睡着了竟还皱着眉头,她忽尔好笑起来。

    是她坚持的保镖有责任二十四小时紧随在她的身边,保护她安全。当然,这只是她的借口,真正的理由是谁让他不跟她合作呢?玩游戏而已嘛,他又何须火冒三丈呢?

    真奇怪,也真有负他花花公子的盛名。

    以为最先进入状况的会是他,现下看来是低估他了。也许她露出了破绽让他瞧出不对劲?不会啊,她一直表现得“不太聪明”啊!

    还是自己表现得不够狐媚呢?

    可该怎么“狐媚”呢?

    懊怎么当个既不聪明、又很狐媚的女人呢?

    呵!似乎挺好玩的呢。

    游戏,好像愈来愈有意思了

    一早醒来,就见那丫头已经不在床上了。

    老天,他招了什么霉运?居然像条狗似地,在硬梆梆的地板上窝了一夜!

    懊死的鬼丫头,最好别再搞出什么鬼名堂!真要惹毛了他,他就遂了那丫头的愿,教她替他暖被!

    想到那丫头,方历的眉头不禁又皱起来见鬼了,打从昨天下午初见面,那丫头就开始明目张胆的勾引他!

    那小东西想玩火吗?

    虽说他没兴趣陪小孩玩游戏,但他方历也不是个道貌岸然的君子,真要撩拨得过分,那小东西会玩火自焚!

    一撇唇,他抛下那令他心烦的小女子,开始动手整理自己的行囊。

    他一向不背负过重的行李旅行,至多是随身用品、几件衣物,唯一笨重的只有那台笔记型电脑。为了工作上的需要,他不得不随行携带。

    一直以来他便是如此,宁可丢弃不必要的物品,也不愿委屈自己承受累赘。

    如此率性而行源自于他珍视自由胜于一切。

    即使一向偏好非凡的品味,坚持所有的每一物皆需具备完美的品质与设计,他依恃的,是此生无论如何也难挥霍尽磬的金钱。他是一流的商场斑手,眼光一向狠准,手段果决无情,金钱的流入远比支出要快上千倍,因而他享有随手随丢的特权。

    女人之于他的意义亦复如是。他不过是享受生活,如此而已。当然,前提是对方也有此认知,彼此各取所需,没有地久天长的神话。

    他的要仅止于此,从不去反思自己无情的天性。因为不需要,更没必要,你情我愿,他欣然于此。

    也不讳言于两性关系上,他向来以金钱做交易。既然不是天性热情,只是喜欢美丽的女人,他便不愿承诺自己给不起的,也没兴趣了解情爱的定义。“爱情”二字之于他,仅是象征内分泌失序引发的冲动,与性欲的冲动不可比拟,具有超高的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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