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童话】(22)(卷2)第十四章(第2/14页)

,但大家可曾想过,谴责的人群中有几个是警察?。

    有几个是政府的领导?。

    也有网友跟帖:「小姐也是人,也需要基本的尊重。」

    「公布照片,很难让我们对这些警察同志产生好感。」

    「把一个女子的裸照公布于众,隐私权何在!。执法者,不懂法,法律何在!。居高临下,钓鱼执法,人权何在!。」

    等等。

    点评:呵呵,我找了很多年了,也没找着「人权」

    在哪里。

    看来你和我有着同样的困惑。

    不过,现在我终于明白了,在我国的字典里,其实根本就不应该有这个词。

    所以,我们也就没有必要去找了。

    看到这则报道,我头脑中的第一反应只有四个字「怀念杨佳」

    因为,我实在想不出别的办法宣泄心中的愤怒。

    既然,专家、评论家们都说这是「合法暴力」

    那我们这些贫苦百姓除了想到「以暴制暴」

    之外,还能有什么其它办法呢?。

    当还沉浸在感叹被杨佳一刀一个结果性命的警察们太过脆弱的时候,突然意外的发现,原来我们的警察在某些场合其实是如此的勇猛善战!。

    很难想象,一个在镜头之下尚能如此无所畏惧的对付一个一丝不挂的年轻女人的公安民警,如果在镜头之外,将会是怎样的英勇?。

    我只是想问,一个大男人,面对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风尘女子,怎么就没有一点点的同情心?。

    难道你就没有妻子、女儿?。

    难道你就没有姐妹?。

    难道你是从石头缝里钻出来的不成?。

    杨佳在杀害警察时,只杀男性,不杀女性。

    和他擦身而过的女性警察,他都没有动手。

    我不赞赏杀人犯,但从这一点来看,杨佳绝对比那个光头警察更有良知!。

    一切都已经过去,一切还会重复上演。

    没有人会管这些,如果有人管,执法者们也不可能狂妄到如此程度。

    毛带领人民打下了江山,邓改革开放让群众有饭吃有衣穿富裕起来。

    此时此刻,我们需要的是一个相对公正的法制社会,我们不要谁去高喊什么代表什么和谐的口号,我们要的一只是一点点的平等和自由,我们不反对也无力反对官老爷们坐名车,养美女,贪巨款,我们只需要在他们肆意放火时,允许寻常百姓点上一盏供自己照明的小油灯,在他们高高在上为所欲为的时候,给我们一点微不足道的自尊!。

    呵呵,由感而发,虽明知只是徒发牢骚,但说出来,心里总会稍微痛快些,感谢互联网,感谢喜欢我小说的朋友。

    书归正传。

    1璐妹妹天蒙蒙亮的时候,庄梦蝶先醒了,感觉到好象不是睡在家里,把她惊得一下子从床上坐起来。

    见自己的衣服还是整齐的穿在身上,身体也没有任何异样,她才稍稍放下心来。

    恍忽记起昨晚自己告辞出来,碰到酒店的老板于薇,说了几句话,后来自己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向四下看看,却见沙发上一个男人正在呼呼大睡,仔细观瞧,不是昨晚同桌共饮的陈局长是谁。

    当下心生疑虑,走到陈三近前,用手轻轻的推了一下男人的肩膀,小声叫道:「陈局长,陈局长……。」

    叫了好一会,才把男人从熟睡中叫醒。

    「陈局长,这是……。我怎么……。」

    庄梦蝶不解的看着陈三。

    陈三揉着惺忪的睡眼,不怀好意的笑着说,「呵呵,我也不太清楚呀……。可能是昨晚刘局长见庄小姐喝醉了……。怕你一个人回去有危险……。就安排到我这里了吧……。」

    庄梦蝶何等聪明,立刻明白过来,心中暗骂刘子青人面兽心,多亏遇到了这个有君子风范的陈局长,否则后果真是不堪设想,心念及此,不由得向陈三投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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