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狼十八(第3/5页)
汉军,却在这铺天盖地的箭雨中,避无可避,眨眼儿的工夫,就齐刷刷的倒下一大片。其余侥幸捡得命回的匈奴骑兵,一见此等场面,不由得吓破了胆——这部分匈奴人不比职业兵,他们平常见识过弓的最远射程也不过是百余米,虽懂得还有隔着二三百米就能置人于死地的兵器,然毕竟没亲眼见过,今日一见,便是人尸马体横呈的场面,如何不心惊肉跳!因而不待王命下来,自动就往后缩。在后方督战的匈奴诸王——尤其是单桓王和酋涂王不免气恼交织,他们立刻知道:不管自己早先怎样估料战争的场面,但还是小看了霍去病这个嘴上无毛的混小子!
这是为什么呢?原来,匈奴人不止一次吃过弩的苦头,早在公元前214年的秦帝国时代,秦将蒙恬就用弩来对付匈奴骑兵,仅仅一年的时间,三十万匈奴骑兵就被彻底击溃,黄河以南的大片土地重新回归秦国手中。这次战役使得匈奴人“不敢南下而牧马”达二十余年之久。到了西汉时代,铁制的兵器广泛应用,武器的装备和性能大大优于匈奴人,这弩更是其中的佼佼者。所谓弩,是中国古代一种装有控制装置,可待机发射的远射兵器,也就是弓的加强版,只不过威力更大,射程更远,杀伤力所涉及的范围更宽。西汉的弩是在秦弩的基础上改良而来,性能更好。对马背上的匈奴骑手而言,弩是最致命的武器。往往在他们还没冲到眼前时,强劲的汉弩就密集准确地击中战马和骑手,而这种射击的准确程度又非匈奴人的弓可比拟,便是他们穿上皮甲也无法抵挡弩箭强大的穿透力。不过,如果没有辎重战车的护送,轻装突击的汉家骑兵一般不敢轻易使用它。究其原因,则在于当时还没有高桥马鞍和马蹬出现,马背上的人只能是双足悬空吊在马腹处,在急进突奔中一但双手持弩射击,失去平衡的骑手很快就会摔下马背。所以在第一次河西之战时,霍去病便没有携带此种兵器。相对汉军,居于兵器劣势的匈奴人在马背上则多了一份自信:因为他们是天然骑手,一辈子都在马背上渡过,奔驰中张弓射箭乃家常便饭,骑术之精,自然是汉军望尘莫及。可霍去病就不信这个邪,他特地从西北六郡挑选士兵,经过几个月的苦训,愣是把麾下的士兵变成了堪和匈奴人一较高下的精骑善射之士。
看到弩箭的强大攻击,极大的打击了匈奴人的心理防线,几个月来的苦练终于变成了实实在在的战果,赵破奴不免又惊又喜。他瞥视左右,又见士兵们信心倍增,摩拳擦掌,迫不及待的要投身战场,顿时心里就生出一种感慨:看来,便是英才,苍天亦要让之!其余校尉则双目闪烁,对霍去病的仰慕如水之归下,绵绵不绝。霍去病本人也颇为得意,然他也只是眉毛稍稍一动。他知道,弩的威力虽大,即便是轮换上阵,却需要下弦装箭的时间——那时节,两军的距离已经大大缩短,匈奴人势必会反扑——果然,调整好的匈奴人重整旗鼓,在那两万职业兵的带动已经拍马杀到。看着数倍于己的密集队伍挥着大刀近在咫尺,霍去病冷静的用军刀指挥士兵改变阵型,迎其锋芒而上。
终于捱到了肉搏战,单凭人数上的绝对优势,匈奴人收起方才的畏惧心理,一涌而上,全力搏杀汉军。按说来,看到敌人密如蚂蚁,涌动不绝,汉军即便不会立刻手软腿软,也该在心理上打个寒颤。可奇怪的是,这群汉军凶悍异常,就如他们的统帅一般:除了让手上的大刀饮血夺命,仿佛人生就不再有其他的生存意义。
伊即轩紧紧的跟随在酋涂王和单桓王的身后,很费了翻力气才砍到两个汉军,为此他还得到了一个永恒的纪念——一道醒目的刀伤从额头横至眉稍。人马混战中,伊即轩偷空喘息了一会儿,非是他胆怯,而是他悲哀的觉察到:今天来的这些汉军,简直就跟皋兰山下的那群必死之士毫无分别!纵马奔袭八九日,急行六七千里,不但未见疲态,倒生猛得可怕!难道霍去病就真的是天之宠儿,没有法子可击败么?伊即轩愤愤的抬起头来,固执的想找寻到汉军的破绽,却意外的发现汉军并没有像从前那样结集群聚,依靠集体的力量而战,倒是自信满满的变身为单兵独斗。尤其是在他们的军骑与军骑之间松松的拉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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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为什么呢?原来,匈奴人不止一次吃过弩的苦头,早在公元前214年的秦帝国时代,秦将蒙恬就用弩来对付匈奴骑兵,仅仅一年的时间,三十万匈奴骑兵就被彻底击溃,黄河以南的大片土地重新回归秦国手中。这次战役使得匈奴人“不敢南下而牧马”达二十余年之久。到了西汉时代,铁制的兵器广泛应用,武器的装备和性能大大优于匈奴人,这弩更是其中的佼佼者。所谓弩,是中国古代一种装有控制装置,可待机发射的远射兵器,也就是弓的加强版,只不过威力更大,射程更远,杀伤力所涉及的范围更宽。西汉的弩是在秦弩的基础上改良而来,性能更好。对马背上的匈奴骑手而言,弩是最致命的武器。往往在他们还没冲到眼前时,强劲的汉弩就密集准确地击中战马和骑手,而这种射击的准确程度又非匈奴人的弓可比拟,便是他们穿上皮甲也无法抵挡弩箭强大的穿透力。不过,如果没有辎重战车的护送,轻装突击的汉家骑兵一般不敢轻易使用它。究其原因,则在于当时还没有高桥马鞍和马蹬出现,马背上的人只能是双足悬空吊在马腹处,在急进突奔中一但双手持弩射击,失去平衡的骑手很快就会摔下马背。所以在第一次河西之战时,霍去病便没有携带此种兵器。相对汉军,居于兵器劣势的匈奴人在马背上则多了一份自信:因为他们是天然骑手,一辈子都在马背上渡过,奔驰中张弓射箭乃家常便饭,骑术之精,自然是汉军望尘莫及。可霍去病就不信这个邪,他特地从西北六郡挑选士兵,经过几个月的苦训,愣是把麾下的士兵变成了堪和匈奴人一较高下的精骑善射之士。
看到弩箭的强大攻击,极大的打击了匈奴人的心理防线,几个月来的苦练终于变成了实实在在的战果,赵破奴不免又惊又喜。他瞥视左右,又见士兵们信心倍增,摩拳擦掌,迫不及待的要投身战场,顿时心里就生出一种感慨:看来,便是英才,苍天亦要让之!其余校尉则双目闪烁,对霍去病的仰慕如水之归下,绵绵不绝。霍去病本人也颇为得意,然他也只是眉毛稍稍一动。他知道,弩的威力虽大,即便是轮换上阵,却需要下弦装箭的时间——那时节,两军的距离已经大大缩短,匈奴人势必会反扑——果然,调整好的匈奴人重整旗鼓,在那两万职业兵的带动已经拍马杀到。看着数倍于己的密集队伍挥着大刀近在咫尺,霍去病冷静的用军刀指挥士兵改变阵型,迎其锋芒而上。
终于捱到了肉搏战,单凭人数上的绝对优势,匈奴人收起方才的畏惧心理,一涌而上,全力搏杀汉军。按说来,看到敌人密如蚂蚁,涌动不绝,汉军即便不会立刻手软腿软,也该在心理上打个寒颤。可奇怪的是,这群汉军凶悍异常,就如他们的统帅一般:除了让手上的大刀饮血夺命,仿佛人生就不再有其他的生存意义。
伊即轩紧紧的跟随在酋涂王和单桓王的身后,很费了翻力气才砍到两个汉军,为此他还得到了一个永恒的纪念——一道醒目的刀伤从额头横至眉稍。人马混战中,伊即轩偷空喘息了一会儿,非是他胆怯,而是他悲哀的觉察到:今天来的这些汉军,简直就跟皋兰山下的那群必死之士毫无分别!纵马奔袭八九日,急行六七千里,不但未见疲态,倒生猛得可怕!难道霍去病就真的是天之宠儿,没有法子可击败么?伊即轩愤愤的抬起头来,固执的想找寻到汉军的破绽,却意外的发现汉军并没有像从前那样结集群聚,依靠集体的力量而战,倒是自信满满的变身为单兵独斗。尤其是在他们的军骑与军骑之间松松的拉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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