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命】(第13/25页)

有背景和资金。

    没有人帮我策划,在红红火火了几个月后,我又恢复了平静的生活,慢慢地也回到了现实之中。

    利用片酬,我帮爸爸买了一辆出租车。

    爸妈每每看到我都乐得合不拢嘴。

    只要有人来我家就拿出那两个影碟炫耀一番。

    闲下来我自己也反复观看,寻找中间的不足。

    我在拍摄前陪王洪敏上刑场、歌厅被抓五花大绑戴着脚镣游街和拍摄时受刑的事情他们也始终不知。

    爸爸看到我堂审受刑问起,我只说那是假的。

    我所戴的刑枷是塑料泡沫做的,脚镣是塑料的,绑我的绳子也并不紧,是经过艺术处理的。

    爸妈是半信半疑,当他们看到我被绑缚刑场和绑在斩台一段也忍不住掉下泪来。

    就好像是将我真正处斩一样。

    自上艺校,我仅仅在每年的寒假才能回家,平时利用练功以外的时间到一些演艺场打工挣学费。

    去年毕业后,连续拍了「玉堂春」

    和「窦娥冤」

    两部电视剧也一直没能回家多陪爸妈。

    现在利用这一段时间,白天和爸爸一块出车,晚上回来在妈妈的怀里撒娇。

    一家人沉浸在幸福之中。

    本来我打算月底出去找工作,但是突发的一件事改变了我得一切。

    前些日子,爸爸又早早的驾车出去,我偷懒直到十点钟才起来,所以没有和爸爸一起出车。

    大约十一点左右,家里的电话突然响了起来。

    电话里爸爸说在解放路出了点儿事情,让我过去,不过不要着急。

    我和妈妈匆忙赶到解放路出事的地点。

    原来爸爸开车走到解放路银行门口时,突然听到一个人高喊「抓劫匪」。

    爸爸顺眼望去,只见一个人提着包匆匆而去。

    另外一个妇女在后面边跑边喊。

    爸爸本来就是一个见义勇为的人,见此情景驱车向歹徒追去。

    同时周围的很多人也加入了追堵劫匪的队伍。

    就在爸爸的车快要接近歹徒时,歹徒一见无路可逃,把包丢在一边,转身想爸爸的车撞去。

    爸爸赶紧的刹车但为时已晚,歹徒倒在了血泊之中。

    听完爸爸的叙述,妈妈和我的心也放了下来。

    心想:爸爸是见义勇为,周围这么多群众证明,自然不要承担责任。

    由于出了事故,出租车被有关部门暂扣,爸爸和我们回家等待事故的处理结果。

    昨天,一张传票传爸爸到法庭。

    一时令我们摸不到头脑。

    到了法院才知道:那个劫匪被撞后,下身终身瘫痪,并因此会逃脱法律的制裁。

    却以故意伤害罪把爸爸给告了。

    因此爸爸以肇事方作为被告传到法庭。

    原告代理律师认为歹徒已经把包丢掉,犯罪已经中止,而爸爸不应该在犯罪中止后用车撞他并导致劫匪终生残疾,因此要求爸爸承担由此而对原告造成的各种损失,共计78万元之多。

    最后法庭调查认为:爸爸的行为是见义勇为,但在犯罪中止后采取措施不当,应负一定的民事责任。

    判决爸爸赔偿原告各种费用共计36万元。

    此事一经媒体报道后,立即引起了极大的反响。

    各界声援爸爸,踊跃捐款。

    但是法律终归是法律。

    见义勇为基金会奖励了爸爸一万元,社会各界的各种捐款近二十多万元。

    但距36万元仍有很大的差距,无奈只好吧出租车卖掉,又借了三万多元才算了结。

    这件事情后,家里又陷入了了新的经济危机。

    爸爸整天用疑问的眼光看待一切。

    我知道这件事情对他的打击太大了。

    我本来计划近期奔省城寻找工作,由于我担心爸爸的身体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