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5章 只能选择的道路(十一)(第4/4页)

一丈一尺以外”,“两岸普律漫滩”,“间多堤水相平之处”

    只是满清此时正陷入混轮,所以没人在意这些小事。

    “系在兰阳汛三堡以下四堡以上无工处所”。决口的经过据十八日蒋启敭奏称,当六月十七日大雨一昼夜后,十八日即“水长下卸,下北厅兰阳汛铜瓦厢三堡以下无工之处登时塌宽三、四丈,仅存堤顶丈余”。二十六日河南巡抚所见相同:“讵料十八日河势忽然下卸于三堡无工处所,大溜奔腾,直注如射,数时之间将大堤溃塌四、五丈,仅存大堤顶宽数尺”。结果于十九日漫溢过水,初尚分溜三分,至二十日全行夺溜。

    而历史上问题出在六月,其一,六月十八日和二十日蒋启敷都奏明决口地点是在三堡以下无工处所。但是朝廷似乎不太相信,因此责令“查明此次漫口是否实系无工处所,不得籍词掩饰。”结果东河总督李钧查勘后称实是无工之处“原奏尚无欺饰”。但是根据改道前资料分析,这一带应属有工地段。第一:嘉庆年间在兰阳汛头堡至四堡间就修过不少埽工、坝工,以后虽有些淤废,但是嘉庆末至道光初的情况仍然是:“越堤头堡至四堡埽坝相联,皆名铜瓦厢上下坝”。埽坝相联的说法证明这一带仍然工程很多。第二,道光十五年加邦兰阳三堡至四堡大堤时,堤顶宽度都很大,大部分工段子堰顶宽三丈,底宽四丈,大堤顶宽度更达到十丈。说明这一段是重点修守的要工。而当时一般无工处堤顶只有二、三丈。第三,咸丰五年决口前铜瓦厢就是连年出险的要工,道光以来,上、下坝抛石、厢埽筑坝的工程就一直没有中断。关于这方面的记载不乏文字。兹摘录若干段于下:

    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八月钟祥奏:“下北厅兰阳汛铜瓦厢旧有碎石之上坝下首三埽,鸡嘴挑坝三埽……以上共二十六段,每段用石自一百八十余方至一千四百余方”。

    道光二十八年(1849年)十月钟祥奏:“兰阳汛铜瓦厢上坝下首三埽,前道光二十二、三年及二十七年原抛、加抛碎石……三千三百三十二方。今加抛新石……九百八十五方。”

    ……

    此时雷虎要做的,就是无情的破坏这条大堤,让汹涌的黄河水一路北上。同时要尽量堵住旧河道,让黄河不再北归。从而完成霍崇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