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犯我逆鳞,虽远必诛(5)(第2/3页)

满嘴跑着黄段子,两个学生妹笑得花枝乱颤,毫不在意有一双咸猪手在她们娇嫩丰满的身上乱摸。在他们旁边,明处暗处,至少有三十名保镖。

    一个脸上有着一条长长刀疤的男子,走进咖啡厅,他的身边跟着一名瘦小的男子。

    王钟看到那名刀疤男子,和林纳兰打了个招呼,走过去,喊了一声:“嘿,枫哥。”眼角余光瞟了瞟紫枫身旁那名身型很眼熟,但模样陌生的瘦小男子。

    “噢,王公子!”紫枫不冷不热的应了一句,算是打了招呼,无视王钟伸过来准备握手的咸猪手,径自走了。

    紫枫和戴了面具的杨远之坐的雅间就在王钟等人的隔壁,说是雅间,其实也就是用一道淡红色的纱帘围住四面,雅间里摆一些花花草草,在桌上点一根红蜡烛,播放轻音乐,营造浪漫气氛。只要眼睛不瞎,就可以透过纱帘影影绰绰看到隔壁风景。

    来这里,杨远之的目的不是喝咖啡,更何况是和紫枫一个男人喝咖啡。

    “枫哥,你不觉得在仇人的隔壁谈论该如何杀掉他,是件很爽的事情?”杨远之笑了笑,为紫枫倒了一杯咖啡:“要不要加伴侣?”

    “谢谢,我不喝咖啡。”紫枫笑了笑,脸上的刀疤在暗红色的灯光下显得狰狞可怖。

    被拒绝的杨远之没有一丝尴尬,反而爽朗一笑,招呼侍者mm:“来两瓶烈酒。”

    “对不起,先生,我们这里没有烈酒供应。”侍者mm望着紫枫脸上那条长长的刀疤和一身健硕的肌肉,响起前几天那场惊心动魄的枪战,心里发虚,生怕旧事重演,立刻提议:“要不,两位要喝什么酒,我可以出去买。”她的脸上挂着职业性微笑,很是好看。

    “算了,来一瓶后劲足的红酒吧!”

    侍者mm上酒走后,雅间陷入沉默,杨远之知道紫枫没有主动开口的习惯,不得不主动打破沉默:“枫哥,我出一百万塞拉,买王钟的性命。”

    “呵呵,一百万塞拉?杨先生果然大手笔,王钟这条狗命,相信你可以随时取走吧?”

    隔壁不时传来打情骂俏的声音,渐渐的,变成粗重的喘息声,因为他们身处雅间,又在咖啡厅角落,很少有人经过,干起苟且勾当也很正常。

    “一百万,难道枫哥嫌少?”杨远之没有回答紫枫,举起酒杯,道:“干杯。”

    两个高脚杯轻轻碰撞,发出清脆动听的声音,紫枫一口将杯中的红酒喝完,微微一笑,道:“不,不嫌少,我是嫌太多,王钟的命,连一百塞拉都不值得。”他这回答,惹得杨远之又是一笑,再次举杯先干为敬。

    谈笑间,隔壁狂欢的王钟身上已经钉上死人的牌子。

    “枫哥习惯用刀还是枪?”

    “杀人,当然是用刀好。”紫枫笑了笑,将外皮披开,露出健硕的胸膛,在他胸口处,挂着一把小匕首,他轻轻抽出来,发出一声低而长“呛”的声音,在暗红色浪漫的灯光下,却格外的寒光闪烁,杀意逼人。

    “记得小时候,有一个救我命的叔叔,也喜欢在胸口挂一把匕首,和你这把匕首很像。”杨远之仿佛被勾起曾经的回忆,眼神迷离,隐隐可以看到他眼眶里氤氲的水雾。

    他没注意的是,听到这句话时,紫枫的身子轻微颤抖一下,然后恢复平静。

    “先办事还是先喝酒?”

    隔壁传来的**声渐渐大起来,听得人心慌慌的,又等了一会儿,隔壁传来两声低沉的嘶吼,估计差不多了,杨远之微微一笑,从回忆中醒来,撕下脸上的人皮面具,面对紫枫略带疑惑的眼神,道:“办事吧!我办事时,不习惯戴面具,他有权知道是谁要了他的命。”

    代表合作愉快的高脚杯再次碰撞,声音优雅高贵,含义很血腥。

    ………………………………………………

    王钟和林纳兰同时在两名学生妹身上获得高潮,翻身下来,一人点一支“熊猫”牌雪茄,给两名不上不下没有获得高潮的学生妹扔一支,表情颓废地抽起来,整个雅间顿时烟雾云绕。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