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初遇(第2/2页)

  李冥志欣然允诺。

    现在,留在地面上,不用采取保密措施的李家人,好像只剩下他们俩了。

    李家是这样的家族,所以即便他们真的很有钱,遍布全上海,也是没有人在住的。因为知道族人的习惯,所以李家许多的房产都被还原成了地皮,后代想怎么造就怎么造。

    现代的男性很难有什么选择权。想要诞育有自己血缘的后代,某种意义上说,他们就必须经过被选择的这道手续。

    他觉得很可惜——她一看就是个贪图美色的人,不然也不会和那个陈家的私生子有过感情。那人渣除了外表几乎没一块好肉。

    不能一个人霸占她,只能在她身后跟着,一跟就是这么久……

    他感觉自己快疯了。

    特别是当他为了调查丽安娜而假装和她在一起的时候。

    那个女人实在是太蠢了,居然把他当成了那个傻的,以为花了自己几十万是赚大了。

    在酒吧里他的眼泪至少有一半是真的。

    那天他是想要在校门口等着白一龙给她带路的,结果飞行器临时出了故障,他迟了十分钟到。

    白一龙已经跟着洛桑走了。

    他再一次看着她的背影,指甲深深陷入掌心,直到鲜血浸润了他的指缝。

    他感到屈辱。明明他才是第一个认识她、喜欢她的人。

    她却只有那一次出于朋友道义帮他揍了莱斯那个蠢蛋,除此之外再难和他有交集。

    他费尽心思,把洛桑和夏程当着她的面喊走,却在比赛中被她看出自己一直以来鲜少有人发现的真实意图。

    真不愧是她呀……

    可是这样以来,她好像离他更远了。

    他知道自己的行为卑劣,可他真的也不知道还有什么办法了。

    旁侧敲击,他偶然得知了她也在找生身父母的事情,而且她认知中的父亲肯定不是百里勋策。

    只有这一点他还不知道。

    但已经足够了……他知道她会理会他的。

    只要他给出一点点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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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主的身世揭开一半惹~~~

    可怜的(第四代旁系血亲)表哥终于能吃上肉了(撒花)

    冥志和昭明这两个名字来自同一句话,“无冥冥之志、无昭昭之明”(《荀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