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第2/4页)
苒一向乐观活泼,就算是话少的人和她处在一块也不会尷尬。
到了公孙家门口,公孙华停步,「姑娘,到了。」
不是说「下来吧」,而是说「到了」,让她有自觉的收回她麻烦他的事情,说话的方式也令人舒心。
孙苒脚踩到地,公孙华才放开手,其间公孙华的尾巴还扫过她的大腿,她为了回避而多倒退了一步,公孙华注意到,立刻回过头说:「抱歉。」
孙苒摆摆手,「没事没事。」她咧开嘴,「我们进去吧。」
进了大门,穿过庭院才是正屋,公孙华在前领路,他推开朱红色的门扉,吱呀一声,他侧身让孙苒先行入内。
「那我就不客气了。」站在孙苒身旁的公孙誉说着就要跨过门槛,冷不防对上公孙华的眼神,他一下子就把迈出去的脚缩了回来,腆着脸对孙苒作让贤之姿,「姑娘先请。」
「小心门槛。」公孙华知道人族屋舍没这么多规矩。
孙苒对他点头,才刚迈过门槛站稳,大腿便被抱住了。
「爹爹回来了!」公孙锦听见公孙华的声音,想也没想就抱住来人,她抬起头来,亮晶晶的双眸对上来人,瞬间面露失望,「怎么不是爹爹!」她嫌弃地放开刚才恨不得巴住不放的大腿,退开两步,皱眉质问:「你谁啊?」
孙苒笑容十分尷尬,这是哪里来的小屁孩?
「锦儿,不得无理。」公孙华接着进来,并将公孙锦往身旁一带,对她道:「向这位姐姐赔不是。」
「大哥。」公孙锦乖乖叫了一声,因为公孙华是第三代年纪最长的,所以孩子们都称他大哥。公孙锦有些不情愿地看向孙苒,「抱歉,失礼了。」
孙苒总不好跟一个孩子计较,自是微笑着说道:「没事。」
公孙誉和另一个男孩子进来,男孩的目光在她脸上打量几下,他明显比公孙锦要乖巧许多,一一打招呼,「大哥、姐姐好。」
「公孙锦,你跟我过来。」公孙誉招手带着两个孩子下去,临走前回头对孙苒说:「抱歉,我先把孩子们安顿好。」再对公孙华说,「阿华,剩下的交给你了,可得好生招待人家。」
公孙华本想问,为什么不是他把孩子带下去,这事本来就不归他管,他那天是被公孙誉央求得烦了才答应陪他去蒙马市的。奈何孙苒在场,他只得按捺下来,抿了抿唇,「知道。」
公孙华指着一旁太师椅,「坐。」他撩袍坐下,将茶叶放进茶壶里泡。
御琼镇和蒙马市在穿衣风格上也有极大不同,御琼镇男性穿长袍,女性穿襦裙居多;蒙马市女性穿着连衣裙,也可穿着男装,男性也可以穿裙子。
公孙华今日的穿着十分朴素,一件浅灰长衫,没有过多装饰,内着一件象牙白里衣,与他本身的发色几乎融为一体;相较起他,孙苒身上的连衣裙哪怕已经算她衣柜里较朴素的衣服,放在御琼镇上都显得太过夸张。
孙苒不由打量两眼自己的衣着──以淡粉红色真丝为基底布,领口乃至裙襬皆有金色滚边绣蕾丝,袖口为斜开式喇叭袖,袖口内接三层蕾丝增添淑女感,再加上她那顶大得太阳三百六十度无死角晒不到的遮阳草帽,帽沿免不了的有花朵蕾丝作装饰,她真该庆幸今天没带手套出门。
孙苒隔着茶几坐在公孙华身旁的位置,公孙华将茶盏以烧开的滚水冲过一遍,拿木镊子将茶叶放入茶壶里冲泡,孙苒认真的看着公孙华在茶池上忙碌的双手,冲出的茶汤清亮通透,茶味闻香扑鼻,公孙华将那第一泡的茶水当作二次净盏水,又冲了第二回,茶汤色泽淡了不少,但经方才一番冲泡,已是满室的茶香味,公孙华这才将茶盏推到她这边。
「好香啊!」孙苒不住拿手搧闻。
「这是高山普洱。」孙苒满怀感恩地捧住茶盏,公孙华沉声道:「当心烫口。」
孙苒小心地捧起茶盏,茶盏无耳,捧在手里有些烫,孙苒先吹了几口,就着杯沿小猫似地轻抿。
「嘿……好像,没喝着什么。」她将茶盏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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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公孙家门口,公孙华停步,「姑娘,到了。」
不是说「下来吧」,而是说「到了」,让她有自觉的收回她麻烦他的事情,说话的方式也令人舒心。
孙苒脚踩到地,公孙华才放开手,其间公孙华的尾巴还扫过她的大腿,她为了回避而多倒退了一步,公孙华注意到,立刻回过头说:「抱歉。」
孙苒摆摆手,「没事没事。」她咧开嘴,「我们进去吧。」
进了大门,穿过庭院才是正屋,公孙华在前领路,他推开朱红色的门扉,吱呀一声,他侧身让孙苒先行入内。
「那我就不客气了。」站在孙苒身旁的公孙誉说着就要跨过门槛,冷不防对上公孙华的眼神,他一下子就把迈出去的脚缩了回来,腆着脸对孙苒作让贤之姿,「姑娘先请。」
「小心门槛。」公孙华知道人族屋舍没这么多规矩。
孙苒对他点头,才刚迈过门槛站稳,大腿便被抱住了。
「爹爹回来了!」公孙锦听见公孙华的声音,想也没想就抱住来人,她抬起头来,亮晶晶的双眸对上来人,瞬间面露失望,「怎么不是爹爹!」她嫌弃地放开刚才恨不得巴住不放的大腿,退开两步,皱眉质问:「你谁啊?」
孙苒笑容十分尷尬,这是哪里来的小屁孩?
「锦儿,不得无理。」公孙华接着进来,并将公孙锦往身旁一带,对她道:「向这位姐姐赔不是。」
「大哥。」公孙锦乖乖叫了一声,因为公孙华是第三代年纪最长的,所以孩子们都称他大哥。公孙锦有些不情愿地看向孙苒,「抱歉,失礼了。」
孙苒总不好跟一个孩子计较,自是微笑着说道:「没事。」
公孙誉和另一个男孩子进来,男孩的目光在她脸上打量几下,他明显比公孙锦要乖巧许多,一一打招呼,「大哥、姐姐好。」
「公孙锦,你跟我过来。」公孙誉招手带着两个孩子下去,临走前回头对孙苒说:「抱歉,我先把孩子们安顿好。」再对公孙华说,「阿华,剩下的交给你了,可得好生招待人家。」
公孙华本想问,为什么不是他把孩子带下去,这事本来就不归他管,他那天是被公孙誉央求得烦了才答应陪他去蒙马市的。奈何孙苒在场,他只得按捺下来,抿了抿唇,「知道。」
公孙华指着一旁太师椅,「坐。」他撩袍坐下,将茶叶放进茶壶里泡。
御琼镇和蒙马市在穿衣风格上也有极大不同,御琼镇男性穿长袍,女性穿襦裙居多;蒙马市女性穿着连衣裙,也可穿着男装,男性也可以穿裙子。
公孙华今日的穿着十分朴素,一件浅灰长衫,没有过多装饰,内着一件象牙白里衣,与他本身的发色几乎融为一体;相较起他,孙苒身上的连衣裙哪怕已经算她衣柜里较朴素的衣服,放在御琼镇上都显得太过夸张。
孙苒不由打量两眼自己的衣着──以淡粉红色真丝为基底布,领口乃至裙襬皆有金色滚边绣蕾丝,袖口为斜开式喇叭袖,袖口内接三层蕾丝增添淑女感,再加上她那顶大得太阳三百六十度无死角晒不到的遮阳草帽,帽沿免不了的有花朵蕾丝作装饰,她真该庆幸今天没带手套出门。
孙苒隔着茶几坐在公孙华身旁的位置,公孙华将茶盏以烧开的滚水冲过一遍,拿木镊子将茶叶放入茶壶里冲泡,孙苒认真的看着公孙华在茶池上忙碌的双手,冲出的茶汤清亮通透,茶味闻香扑鼻,公孙华将那第一泡的茶水当作二次净盏水,又冲了第二回,茶汤色泽淡了不少,但经方才一番冲泡,已是满室的茶香味,公孙华这才将茶盏推到她这边。
「好香啊!」孙苒不住拿手搧闻。
「这是高山普洱。」孙苒满怀感恩地捧住茶盏,公孙华沉声道:「当心烫口。」
孙苒小心地捧起茶盏,茶盏无耳,捧在手里有些烫,孙苒先吹了几口,就着杯沿小猫似地轻抿。
「嘿……好像,没喝着什么。」她将茶盏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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