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煞 第30节(第3/3页)


    京兆尹府从未有过这般热闹过。

    自然,再热闹,也比不过大理寺。

    昌平二十七年六月二十五,酉时二刻,天上日头未落,明光尚存,大理寺卿开堂受理一宗强辱案。

    民女叶氏状告荀家五郎荀茂,强辱之,服药之,抢夺之,欲灭口之,四宗罪。

    条条不是流放重罪,便是砍头死罪。

    这是放眼前朝今朝百年来,甚至往回倒,更长久的时日里,头一回,女子敢为自己受辱而击鼓状告。

    却到底还是被拖了时辰。

    叶照是在午时六刻击的沉冤鼓,合该现时开堂,却被硬拖了整整两个时辰,到这日暮时分。

    如何会拖至此,原是被告和原告都不愿开堂公审。

    荀家不愿意,自是好理解。三代就这么一点男丁血脉,原就是捧在掌心养的,这些罪定下,与绝后无异。

    这事甚至惊动了宫中的荀昭仪,便是楚王生母。

    两笔写不出一个“荀”字,荀茂乃荀昭仪堂哥之子。荀昭仪再安分柔弱,这厢也只能递话给萧昶,尽可能保下他。

    不看僧面看佛面。

    这里的“佛”荀昭仪是够不上的,乃荀江手中的雪花银。

    萧昶如何不知这礼,午时宴上发生这事,当即便跳了脚。

    先派府兵追那二人,又关了府门召集幕僚商议,到最后不禁破口大骂。

    “自前两日子惠送来账本,暗示老七是抛砖引玉,意在荀茂,本王便三番两次同他说,安分些安分些,避些时日。”

    “三坊十八店不够他逛吗?”

    “他看上谁不好,看上萧晏的人。看了还敢碰,是他满门都生了两个脑子吗?”萧昶一脚踢翻圆凳,“专门长出一个送给萧晏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