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食记 第13节(第3/4页)

“我没有打他!”

    圆圆突然撕心裂肺地哭起来:“我的脚!”

    原来小男孩推不开她,就狠狠地跺她的脚。

    那女郎顾东不顾西,一边顾着圆圆,一边质问小男孩:“你怎么踩人?”

    旁边有围观的家长有经验说:“赶紧脱掉鞋子,看看孩子脚有事没有。”

    女郎这才蹲下去给孩子脱鞋子。那孩子踩得真狠,脚已经红了一大片,暂时看不出肿没肿。那男孩妈妈也怕儿子把别人脚踩坏,带着儿子就要走。女郎急道:“你不能走!你们把圆圆的脚踩坏了,你得陪我们去医院!”

    小男孩的妈妈一把推开她:“你少诬陷人!谁踩你家孩子了?你有什么证据是我家孩子踩的?”

    女郎没想到对方这么无赖,脸都红了,颤声说:“大家都看着呢!”

    那女人目露凶光:“谁看见了?谁看见了?”

    没人说话。那女人得意地拉着儿子就要走。

    “我看见了!”谭丽莎举着手机冷冷地说:“我还录下来了!”

    谭丽莎身高一米六八,体重将近70公斤,最近积极锻炼,愈发结实,再加上在老板那里的余怒未消,更添几分气势。

    小男孩的妈妈看谭丽莎不好惹,口气就软了,说:“小孩子磕磕碰碰的,有什么大不了的?少多管闲事!”

    “我今天就管了,怎样?”谭丽莎叉腰说:“有事没事,去医院看了再说!”然后对女郎说:“报警!打110!”

    公园管理人员这时才出现,劝道:“哎呀,孩子脚要是没事,就别叫警察来了。要不然,到时候你们都要做笔录。不知道要搞到几点。算了吧。”

    谭丽莎有点犹豫,她可没想着还要跟着去派出所。她打算明天就去姚望那里上班的,不想今天折腾这种事。

    可那女郎拿着手机,温柔地对管理员说:“我们已经报警了。警察说让您通知保安,暂时不要让他们走了。”

    原来她刚才趁着谭丽莎跟对方对峙时报了警。

    那小男孩的妈妈拉着孩子要强行离去。管理员把保安叫来,说:“对不起,您现在不能走了。您必须留在这里等警方过来。”

    女郎又把电话给谭丽莎:“您好,我哥想跟您说几句话。”

    “你哥?”谭丽莎一头雾水,接了电话。电话的那边,一个男人客气地说:“听说您有刚才过程的视频?”

    “啊,对,我正好在拍照,就顺手录下来了。是那孩子踩的。视频里很清楚。”

    “那真是太感谢了。您看这样好不好?如果您愿意做个人证,去派出所做笔录,我会从现在开始计时,补偿您损失的时间。同时,我也会尽快赶到派出所。相信我,证人做笔录速度是很快的,不会耽误您太久。如果您实在没有空,可否把那段视频传给我妹妹?”

    “你妹妹?哦,行。”谭丽莎看一眼旁边的女郎:“没事儿。我看时间吧。要是警察来得快,派出所也不远,我就去一趟。”

    “那太感谢了。”

    挂了电话,谭丽莎把电话还给女郎,这才注意到她长得十分标致,秀美如画,一双眼睛流光溢彩。因举止温柔,又添了几分风致。两人互通了姓名,女郎叫陈柔樱。

    警察来得很快,一行人很快就到了派出所门口,已经有一个男人等在那里。陈柔樱惊喜地喊道:“哥!你来得好快!”

    那男人大约三四十岁,一张英气十足的长方脸,西装革履,手里一个黑色的公文包,不用造型,直接就可以在广告里演成功人士。

    他用目光略微一扫,就明白了所有人的角色。他对谭丽莎点头微笑:“您就是那位见义勇为的女士吧?”

    谭丽莎受宠若惊:“不敢当。”

    男人略略躬身,递过来一张名片:“我叫陈明硕,请问您怎么称呼?”

    谭丽莎有些尴尬地说:“呃,我叫谭丽莎。那个,我今天刚辞职,所以没有名片。”

    陈明硕礼貌地说:“我想像您这样的人才,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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