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29)(第4/4页)

亲自送回了家。

    路上接了个工作室的电话,班准只能调转车头赶往工作室解决冗杂的事务,忙了一整天下来,他前一晚刚退的烧便又起了温度,难受得他直接趴在方向盘上睡了起来。

    班准到底是个死要面子的大男人,骨子里的骄傲也无法让他从容接受自己时常生病的虚弱身体。

    甚至觉得自己这副羸弱的病态,让他很没有尊严。

    准哥,好巧啊准哥。

    车窗被人从外面轻轻敲打了两下。

    班准迷迷糊糊地眯着眼睛看向窗外。

    正是前几天送他去医院的文文。

    来得正好,在他这里花钱买服务就成。

    还得麻烦你把我送医院去了。

    文文怎么可能放过这个机会,直接就叫了个医院的医生,把班准搬到自己家里去了。

    准哥,我养了可多漂亮的花了,我在花房给你跳舞看好不好呀?

    班准输上了液,发热的眼睑也舒服了不少,不过看见文文的粉色小短裤时,他还是一阵迷茫。

    缓了半天才反应过来自己这是在哪里。

    不过药液里似乎有安神的成分,还没等班准开口跟文文说话,就阖上眼睛沉沉地睡了过去。

    文文贴心地给他盖好了被子,乖巧地躺在班准的身侧,避免碰到他的输液管。

    不知过了多久,班准的手机突然震动了起来。

    起初文文并没有在意,不过电话却接二连三地打了过来,让他这种时常接电话的主儿都有点心烦意乱。

    准哥。

    班准的记忆力极好,所以他从来都不会给通讯录里的手机号码备注上人的名字。

    打过来的电话,他只需要看一眼,就知道来电人是谁。

    因此文文只能看着一串手机号默默发着呆,伸出根涂了粉色指甲油的小指,轻轻地戳了戳面色潮红的班准的肩膀:

    准哥,来电话了。

    班准难受地滚动着喉结,似有若无地应了一声: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