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铺,时轻找到一家圣诞装饰店,进去挑了两只麋鹿角发卡戴在高恙头上试搭。

    居然还挺好看的,我发现你能驾驭各种风格,是不是你整天穿破烂,拉低了你在我眼里的形象底限?

    不是,就是能驾驭。高恙一点也不谦虚地说。他挑了一条红色毛线围巾,给时轻圈在脖子上,因为时轻把白色那条给了他,他自己脖子上空荡荡的,看着就冷。

    好看吗?时轻对破烂审美表示怀疑。

    跟你毛衣挺搭的,破烂审美觉得你特适合花里胡哨的颜色。高恙说。

    那是,我能压制一切艳俗,气质就是这么绝。时轻照照镜子觉得还行,就掏钱买了。

    从店里出来,时轻又跑去隔壁奶茶店买了两杯热奶茶,这个天穿毛衣逛街实在太冷了。

    两人各捧一杯奶茶并肩走在街上,不时对看一眼配合拍照。可时轻感觉他俩这样挺傻逼,但是也找不出更合适的姿势逛街,毕竟逛街对象是高恙。

    冷吗?高恙忽然停下,用捂过奶茶的手捂住时轻的一只耳朵,冻得跟蒸熟了似的。

    时轻身体一僵,一股不明来由的热流从耳朵开始蒸腾,病毒一样以不可思议的速度辐射到了全身,仿佛真有人把他放进了热气腾腾的蒸笼里,还盖上了锅盖。

    起码八分熟了。

    他下意识地猛吸了一口奶茶,企图缓解一下口干舌燥的症状,但不知道是不是奶茶太甜了,一点作用也没起,甚至还误吞了两颗珍珠,差点没噎死。

    咳咳时轻呛了奶。

    好嘛,高恙心说,少爷继牵手变木头人之后又多了一项捂耳朵呛奶的技能。

    慢点喝。高恙没有带纸巾的习惯,只好用拇指擦掉时轻沾在嘴角的奶茶,不知道珍珠能噎死人吗?

    刚刚找回魂儿的时轻又成了一尊木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