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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曾见面。虽不记得从前,可自己待他一定甚是思念。

    还列举边疆男女之间诉情的风俗,把自己代入其中。猎狼猎雁是最基础的, 当了擂主之后向心仪之人提亲也很是风光。

    一番设想下来,逗得天子忍不住跟着笑。

    稍不留神,两人就聊到深夜。

    这时候, 燕云戈又会说, 天色已晚, 外间寒凉,屋内倒是暖和。既如此, 清光还是莫要走吧。

    话音落下,立刻对上陆明煜似笑非笑的目光。

    燕云戈闷闷叹气,一副遗憾自己的小心思被戳破的样子,道:什么都瞒不过清光。

    陆明煜倒不会因情郎的小手段生气。甚至于,他知道就连燕云戈这会儿的神色也有五分刻意。但对于此类邀宠手段, 天子只觉得新鲜有趣。

    陆明煜道:不必说这些,你还是老老实实,等到伤口完全愈合再说。

    可燕云戈又道:清光,你当真要走?

    陆明煜一顿:这还有假?

    燕云戈抿抿唇,眉目间的失落又清晰几分,又是一叹:好,我送你出去。

    陆明煜看他,竟然也有点捉摸不透,这副表情到底是真是假。

    燕云戈又说:真奇怪。对我来说,昨日你我尚同塌而眠。可对你来说,你我已经分开那么长时间。无怪我总想与你共寝,你却已经不习惯。

    陆明煜面颊微微紧绷,说:你这么说,是觉得我吃这套?

    燕云戈看他,不否认,而是问:那你愿意留下了吗?

    陆明煜面色不动,心中却的确挣扎。

    如果燕云戈方才否认,说他只是情难自已、有感而发,天子一定嗤上一声就走。可燕云戈承认了,不吝于告诉天子,他真的渴望着他。

    眼看他静立不动,燕云戈又说:清光,这几日,我总是忧心。假若明日起来,又有人告诉我,而今已经是建文十年、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