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41)(第2/4页)

怔。

    一股温热先是试探性地贴上他许久没能捂热的脚,大概两三秒,那股热源顺着脚背爬过来,蠰鋒像一把钉耙似的,一点一点,将他冰凉的双脚勾了过去,夹在自己小腿间。

    暖意从四面八方包裹,将他的双脚死死圈禁在其中。

    闻夏大脑有些空,他动了动脚,得到林风起又闷又低的一句:别动。

    太冷了。闻夏说。

    不冷,林风起说完顿了下,想到要是他脚不冷,自己似乎也不用给他捂,于是立即改口,一会儿就不冷了。

    闻夏没说话,只是几秒后,默默地翻身,面向林风起。

    林风起也微微抬起腿,让他换了个姿势,在他趁这个空档想要把脚缩回去的时候立马又压下来,牢牢锁住那双不听话的双脚。

    闻夏挣扎无果,便说:你这就算是哄睡觉了?

    林风起:不是。

    安静两秒,他又说:我只是想让你睡得舒服点。

    确实很舒服。

    人类源源不断的体温比冷冰冰的被子舒服得多。

    闻夏没有吭声,只是非常微弱地动了动脚丫子往那热源里更牢固地挤了挤。

    他感觉到林风起微微的僵硬,然后轻轻松开了压制的力道,任由他找寻一个舒适的位置。

    还有别的吗?闻夏问。

    林风起心跳还没平复,回答都慢半拍;嗯?

    你说这不算哄睡觉,那不来点儿别的吗?

    摇篮曲。

    又不是小孩子。

    林风起合上嘴,苦恼地皱着眉。

    闻夏:那就来点睡前故事吧。

    林风起:?

    林风起迟钝地问:什么故事?

    什么都行,说说你自己好了。

    林风起不解:我?

    唔,闻夏说,就追忆追忆你的大学时光吧。说说看有没有什么有趣的事情。

    有趣的事情

    林风起也不知道自己的大学生活算不算得上有趣,但充实是一定的。他从大一开始就很忙很忙,忙着学业、忙着赚钱替家里还债之前为了给家里老人和母亲治病,家中积蓄被掏空了,父亲还四处向亲戚朋友借钱,借到最后对方都不肯再接他们家的电话。

    那个时候,他每天都觉得一天二十四小时根本不够用。

    留给他想念闻夏的时间太短了,只有睡前的短暂放空,能被他用闻夏来塞满。

    就像是给电量耗空的机器人补充能量。

    那四年,他太像个日日不停高速运转的机器了。

    林风起搜肠刮肚,总算从记忆的角落里翻出零星几件印象比较深的事情。

    他征询闻夏的意见:和周师兄认识的过程你要听么?

    闻夏洗耳恭听:可以。

    可能并不有趣。

    没事儿,你说。他本来也只是想多知道一点他们之间缺失的那几年,林风起都经历过什么。

    林风起整理了一下记忆,说:周师兄比我大两届,我入学的时候他已经大三了。

    这闻夏知道,先前听说过,那天和周亦先吃饭的时候,周亦先也说过。

    说起睡前故事,林风起的话终于被迫多了起来:他是我们系学生会的副主席,新生军训的时候他经常去看我们的军训情况。偶尔教官还会让他帮忙带一带。我和他认识是因为入学不久,我的手机就弄丢了。

    丢手机这件事,闻夏也是知道的。

    林风起丢手机之前他们加上了联系方式,他还曾一度没骨气地想回过头找林风起,然后因为林风起不回他的消息气过一阵子。后来才知道他不是不回,而是连手机带电话卡全部丢失了。

    这件事对林风起还是造成了不小的打击的,当时那款手机是父亲作为上大学的礼物给他买的,省吃俭用专门扣出了一笔钱,虽然是最便宜廉价的智能机,连品牌都是个没听过的杂牌。

    他没想到自己会把它弄丢。

    但林父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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