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税制改革(第2/3页)
的政治波澜是超过政治体制改革的,但是这样的改革还是解决不了问题。
不过,古代中国的税收与现代世界接轨的只有一个地方,就是长江三角洲。古代俸禄由货币和粮食组成,而古代粮食主要来自淞沪太地区,在淞沪这个地区征收的粮食,正好有大运河可以运送到北方,而北方粮食产量低,征集粮食困难,而在长江三角洲以外的江南地区,丘陵的地貌也使粮食的征收和运送困难,所以古代主要的国家储备和俸禄均来自长江三角洲,这些地方的皇粮税收有时候高达百分之三十以上,但是老百姓一样可以很好的生活,而且还成为了中国最富裕的地区。而这个百分之三十的征收率,也接近了日后世界的平均水平。
后世的世界平均水平为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0%,而后世中国的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0%。不过在其他发达国家,民众收入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普遍在54%至65%之间,加上政府财政收入占40%左右,两者相加差不多是100%。中国的情况有点奇怪,政府财政收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约为30%,百姓收入总额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却在22%左右,两者相加只有52%,剩下48%大致有以下几部分:一是政府收费、罚没等形成的预算外收入,其中的很大一部分又转化为“小金库”。二是垄断国企的业绩、利润连年飘红,却并不向国家分红,收入都留在企业的腰包里,国企创造的财富既没有转化为政府财政收入,也没有转化为百姓收入。三是寻租性腐败、地下经济腐败、税收流失性腐败、公共投资与公共支出性腐败所造成的各类经济损失平均每年占生产总值的13.2%至16.8%,即很大一块国民收入是以腐败、灰色收入的方式流进了个人腰包,而这是不会被统计成政府收入或百姓收入的。如此算来,后世中国国内生产总值中只有两成是百姓收入,有八成都被官僚阶层耗用了。其实宋朝时的财政状况跟后世没有太大差别,儒教下的科举官员们在现实可以找到对应的阶层。
有些二百五经济学家夸大宋朝的经济实力,他们认定北宋的税率只有2.5%,用宋哲宗时期岁入一亿贯,除以2.5%,然后又虚夸一贯钱的购买力为后世的880元,然后除以他臆测的九千万人口,竟然得出北宋哲宗时期人均生产总值为三万九千元人民币。二百五,典型的二百五,虽然宋朝的生产力在清朝及其以前的整个封建社会的所有朝代里可算首屈一指,但跟现代的中国相比,无论各行各业的生产力都差距甚远,有三千多元就很不错了。
宋朝表面的税率可能只有2.5%,但那只是基本的两税税率。但真实的税率应该是所有的苛捐杂税加起来后的税率,至少在20%-30%。宋朝所有官僚及其附庸的收入,包括哪些贪污腐败及其他灰色收入、强占的田产收入,估计占宋朝所有产值的50%。
为了确保能够利用天下之财来将扩张中华子民的生存空间,卢俊义毅然决然做了重大税制改革。改革的重点一是确定税率,二是限制官僚阶层对其他平民百姓的侵利。
对农业征收实物赋税,地主和其所属佃户的田赋合起来由地主上交实物15%收成,自耕农交租20%收成,民屯自备种子耕牛者只需交租30%否则是40%,军屯都是军队提供种子和耕牛,收租70%归军粮,30%归私人,但军屯三年后可以转给亲人。一年两次收成,就收取两次农业赋税。由各甲、保、社、镇层层收拢后,再由民兵护送押运到县、州点收。每家每户的亩数、收成和交上的粮租都登记造册。除了实物赋税外,其他一切杂税劳役免除。
对工商矿业和第三服务业等均收取营业税和利税,营业税仅为利润收入的5%,然后按照暴利的程度收取不同的利税,从5%到50%不止,如青楼、赌场之类的并不禁止,只征收约50%的重税(上下浮动),一个季度一收。进口的奢侈品征收诸如200%的重税,进口战略商品征收10%的商税,出口的奢侈品如丝绸、陶瓷、茶叶等征收中档商税,对出口的粮食、食盐等征收重税。另外对于年收入超过一百贯、一千贯、一万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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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古代中国的税收与现代世界接轨的只有一个地方,就是长江三角洲。古代俸禄由货币和粮食组成,而古代粮食主要来自淞沪太地区,在淞沪这个地区征收的粮食,正好有大运河可以运送到北方,而北方粮食产量低,征集粮食困难,而在长江三角洲以外的江南地区,丘陵的地貌也使粮食的征收和运送困难,所以古代主要的国家储备和俸禄均来自长江三角洲,这些地方的皇粮税收有时候高达百分之三十以上,但是老百姓一样可以很好的生活,而且还成为了中国最富裕的地区。而这个百分之三十的征收率,也接近了日后世界的平均水平。
后世的世界平均水平为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0%,而后世中国的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0%。不过在其他发达国家,民众收入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普遍在54%至65%之间,加上政府财政收入占40%左右,两者相加差不多是100%。中国的情况有点奇怪,政府财政收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约为30%,百姓收入总额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却在22%左右,两者相加只有52%,剩下48%大致有以下几部分:一是政府收费、罚没等形成的预算外收入,其中的很大一部分又转化为“小金库”。二是垄断国企的业绩、利润连年飘红,却并不向国家分红,收入都留在企业的腰包里,国企创造的财富既没有转化为政府财政收入,也没有转化为百姓收入。三是寻租性腐败、地下经济腐败、税收流失性腐败、公共投资与公共支出性腐败所造成的各类经济损失平均每年占生产总值的13.2%至16.8%,即很大一块国民收入是以腐败、灰色收入的方式流进了个人腰包,而这是不会被统计成政府收入或百姓收入的。如此算来,后世中国国内生产总值中只有两成是百姓收入,有八成都被官僚阶层耗用了。其实宋朝时的财政状况跟后世没有太大差别,儒教下的科举官员们在现实可以找到对应的阶层。
有些二百五经济学家夸大宋朝的经济实力,他们认定北宋的税率只有2.5%,用宋哲宗时期岁入一亿贯,除以2.5%,然后又虚夸一贯钱的购买力为后世的880元,然后除以他臆测的九千万人口,竟然得出北宋哲宗时期人均生产总值为三万九千元人民币。二百五,典型的二百五,虽然宋朝的生产力在清朝及其以前的整个封建社会的所有朝代里可算首屈一指,但跟现代的中国相比,无论各行各业的生产力都差距甚远,有三千多元就很不错了。
宋朝表面的税率可能只有2.5%,但那只是基本的两税税率。但真实的税率应该是所有的苛捐杂税加起来后的税率,至少在20%-30%。宋朝所有官僚及其附庸的收入,包括哪些贪污腐败及其他灰色收入、强占的田产收入,估计占宋朝所有产值的50%。
为了确保能够利用天下之财来将扩张中华子民的生存空间,卢俊义毅然决然做了重大税制改革。改革的重点一是确定税率,二是限制官僚阶层对其他平民百姓的侵利。
对农业征收实物赋税,地主和其所属佃户的田赋合起来由地主上交实物15%收成,自耕农交租20%收成,民屯自备种子耕牛者只需交租30%否则是40%,军屯都是军队提供种子和耕牛,收租70%归军粮,30%归私人,但军屯三年后可以转给亲人。一年两次收成,就收取两次农业赋税。由各甲、保、社、镇层层收拢后,再由民兵护送押运到县、州点收。每家每户的亩数、收成和交上的粮租都登记造册。除了实物赋税外,其他一切杂税劳役免除。
对工商矿业和第三服务业等均收取营业税和利税,营业税仅为利润收入的5%,然后按照暴利的程度收取不同的利税,从5%到50%不止,如青楼、赌场之类的并不禁止,只征收约50%的重税(上下浮动),一个季度一收。进口的奢侈品征收诸如200%的重税,进口战略商品征收10%的商税,出口的奢侈品如丝绸、陶瓷、茶叶等征收中档商税,对出口的粮食、食盐等征收重税。另外对于年收入超过一百贯、一千贯、一万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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