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整编山东(第3/3页)

都纳入了梁山义军的管理之中。

    从镇开始收取商户的商业税,商业税只收取两种,一种是所得税,按照利润的十分之三来收取,一种是产业税,只对暴利行业征收,比如赌场、妓院、当铺等,按照暴利行业的不同,收取不同的税率,其他杂税一律不收,一月收取一次,地方只得截留三成做为办公经费。

    为了招揽外地商人,规定新开铺的商户免除第一季的税收,第一年的税收减半,从第二年开始征收全额的税收;为奖励诚实纳税的商户,规定不偷税漏税的商户可获得一季的减免。

    所有佃户和自耕农免税,但收租的地主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收取他所得粮食折价的二成。(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a href=<a href=”<a href="”" target="_blank">”</a> target=”_blank”><a href="</a>" target="_blank"></a></a> target=_blank></a>,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