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13)(第3/4页)

头,鼻尖能嗅到把他带回家喂他喝奶那个男人的气味,他知道那是晏非薄。此外还有上好松墨的味道,以及舒适的檀香味。

    长长的耳朵抖了抖,能听到笔尖在宣纸上游走的细小沙沙声,甚至连晏非薄的呼吸声都仿佛近在耳边。

    由这些信息完全可以推断出,他现在正在晏非薄的书房里,并且应该就在书桌上,稍微挪几步就能碰到晏非薄的指尖。

    事实上也的确是这样。宽大的沉香木书桌上,小兔子原本被安放在一角,为防止它翻身掉下地,它身边还围了一圈棉花。

    只见他抖抖耳朵,动动爪子,慢悠悠爬起来,循着熟悉的味道往前挪去,但是他忘了现在自己这个没断奶的小身板路都走不直,不知怎么身体一歪,就越过保护着他的棉花,往书桌下掉去。

    意料之中的,身体没有接触到坚实的地板,而是落到一双温热的大掌里。

    晏非薄的掌心是谢锦砚最熟悉的气味,来到这个世界,变成一只幼兔后嗅到的第一份气息,就是这人的掌心,而第一次进食也是在这人的掌心中完成。

    可以说晏非薄的大掌,给了谢锦砚无与伦比的安全感。

    兔子胆子小,失重状态导致他心跳加速、腿脚发软,这感觉也被晏非薄的大掌慢慢抚慰了。

    而大掌的主人,立在书桌旁的晏非薄,看着掌心无知无觉的小兔,神色有些复杂。

    他从小就会反复做同一个梦,梦中醒来,通常是大汗淋漓,但他却始终不记得梦里的具体内容,唯一记得的是在梦中,因为自己一厢情愿的愿望,失去了最重要的东西。

    于是,他近乎苦行僧一样,变态地克制着自己的所有欲望与嗜好。

    这个反复出现的梦就像是前世的烙印,与生俱来,让他不由得有个荒谬的念头,他前世是不是一个罪人,今生才要用这种方法来折磨自己。

    渐渐长大,他这种习惯已经深入骨髓,他对皇位没有兴趣,对皇兄赐下的稀世珍宝连看都不愿看一眼,对世人追求的一切,财富、名利、权利,通通弃之如敝。世人皆知他喜爱吟诗作画,但这种喜爱其实也只是他装出来的,实际上这点爱好可有可无。

    然而这日叫他见着了这只普通至极的白色小兔子,他内心竟是产生了要把兔子据为己有的心思,。

    这样是不对的。

    没有想得到时的贪婪与索求,才不会有失去之后,无休无止的悔恨。

    他提着笔,在纸上写了一个大大的静字,以此来告诫自己。

    静字还没写完,就发现被他放在书桌上的蠢兔子摔了下去。

    手中捏着的最顺手的狼毫笔,被他毫不犹豫地一扔,反应过来时,已经用大掌将小奶兔捧住。

    小奶兔一脸无辜地团坐在他手里,伸出粉嫩嫩的小舌头,专心致志地舔舐起他掌心的肉来。

    掌心被舔得有些痒痒,在这只小兔面前,仿佛所有的纠结烦恼都是庸人自扰。低低的叹息声自口中溢出,语气里到底是泄出了一丝笑意:你啊。

    谢锦砚把自己团成一个毛茸茸的小团子,眯着眼睛高兴地抖了抖耳朵。这样才对嘛,小小年纪总板着个脸,像什么样子?

    小奶兔的窝,最后被王爷亲自下令安放在王爷寝殿的隔间,这隔间是个通风小房间,设在王爷寝房外间,本来是用作婢女夜间休息之所,好让婢女随叫随到,时刻伺候王爷。

    不过由于晏非薄不喜人靠近,这隔间就一直空着,无人使用。

    王爷府的婢女们私下说,王爷不近女色,可是若谁能入住王爷寝房的隔间,那便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很可能被王爷收了。

    谁都没想到,这处宝地最后竟是被一只兔子占了。

    更让下人们不解的是,王爷对待这只兔子不像是心血来潮,让能工巧匠将最柔软的兔草烘干,编织成各式各样精致的笼子草垫,还让下人找来了几只正在产奶的母兔,每日取母兔身上的兔奶,将小奶兔喂得饱饱的。

    下人纷纷表示:我也好想当一只被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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