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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说你一定能看懂。      哦你想要什么东西吗?      前有于瑾明确提出的交易法则,后有刘思雨田佳等人在耳边不厌其烦的加深印象,谭米雪现在已经牢牢记住有所得必有所付出的道理。      这样很好。      于瑾想了想说,那,明早给我带一个苹果吧。            从学校出来,于瑾打车直奔金源商业区,先到金饰品回收店卖了那对耳钉,又去手机店买了一部最便宜的诺基亚,办了一张最便宜的手机卡,出了手机店的门,转个弯就是银行了。      一通手续下来,终于解决了她的要紧事。      想到用不了两天挖洞赏金就会打进账号里,于瑾感到分外愉悦,怎么说这也算是她穿越到这本小说后来路正经的第一桶金。      不知怎么,于瑾忽然想起自己原先的第一桶金,那会可没有现在这么轻松干净。      记得也是高一,家中积蓄大多被用去给爷爷治病和丧葬事宜,所剩的根本不够负担她日常生活。      而那时的于瑾还不像现在这样成熟,将尊严看的极重,不愿弯下腰来接受老师同学出于怜悯的捐助,就在放学后去家附近的烧烤店打工,从傍晚五点一直到半夜三点。      白天上学,夜里工作,只一周时间,钱还没有赚到,她的身体就先吃不消了,狠狠地生了一场病,花光了手头上仅有的钱。      那是于瑾一生中最难熬的日子,也是一生中最清醒的日子,她知道学习才是让自己真正摆脱困境的唯一出路,无论如何,不能为了赚钱而断掉这条路。      可没有钱,她实在很难生存下去。      在饥寒交迫时,于瑾想到了拿爷爷的房产去银行做抵押贷/款,但银行方面碍于她未满十八周岁,又没有一个能做主的监护人,最终还是不允批款。      于瑾沮丧之余,发觉银行里每天都有许多像她这种情况的人,这些人大多有燃眉之急,需要一笔数目可观的贷/款,就因为看起来潦倒落魄,没有不动产和工作,被银行定论为没有还款的能力,磨破嘴皮子也贷不到款。      那是不是可以将这些人组织起来,伪造一些让银行信任的包装?      很多年后,生意场上的合作伙伴在酒桌上感慨,于瑾真是个做坏蛋的好材料,天生的高智商,冷静又擅长伪装,说起谎来脸不红心不跳,她能本本分分的做人,不干违法乱纪的勾当,绝对是人民和警察的福气。      可谁也不知道,于瑾早就利用自己的天赋做过坏蛋。      她通过网络,隐藏在暗处,组织那些陷入困境的人骗取银行贷/款,再从中抽取一部分提成。      因为成功率极高,越来越多的人慕名找她帮忙,也有越来越多的人眼红这灰色地带里惊人的利润,明面上甘愿做她的追随者,背地里却悄悄抢生意。      于瑾很清楚,一旦银行的款项有太多收不回来,经侦一定会察觉到她的存在,干脆放权给手底下的人,并悄悄的转移证据,彻底抹去自己的痕迹。      后来那些人被逮捕时,还把冤枉挂在嘴边,哭着喊着让警察去抓正主,可于瑾早已抽身的干干净净,任谁也想不到,这桩经济诈骗案的幕后大BOSS是个成绩拔尖的高一女生。      这件事就此成了于瑾心中永远的秘密,她真正的第一桶金也成了不能宣之于口的恶浊。            回到家中,伊红梅正哼着歌炒菜,一副心情很好的模样。       于瑾一边换鞋一边笑着问,老师,你捡到钱了?      没有啊。伊红梅说,你梁叔叔要回来了。      真的啊!什么时候?      明天中午的车,不过下午要去医院报到,大概晚上能回家。      这段时间伊红梅经常同于瑾说起自己丈夫的事,于瑾也跟这个梁叔叔通过几次电话,虽然没见过面,但已经称得上熟悉,深知他是个性情温和的男人,与伊红梅独断专行的作风全然不同。      可据伊红梅回忆,年轻时的梁玉生并非如此,他极其崇拜香港电影里的古惑仔,总爱模仿古惑仔的打扮,戴着黑漆漆的墨镜,穿着黑漆漆的皮夹克,爱好也不是书法,而是在当年人们看来很不着调的桌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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