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树倒(第15/25页)

宋集薪则转身走到山顶边缘,举目远眺,大好河山,只觉得心旷神怡。

    大骊藩王宋长镜裹了一件狐裘,脸色苍白,但是精神极好,来到宋集薪身边,笑道:“这座位于东宝瓶洲的骊珠洞天,是三十六小洞天之一,不以占地广袤见长,版图不过方圆千里而已。”

    宋长镜没有转头,只是抬手指了指身后那道大门:“过了那道门,再沿着云梯一直向下,约莫三十里路后,就算踩在了我大骊的疆土之上。那时候你可能回头也看不清楚什么,但是可以明白一件事情,那就是这座骊珠洞天,其实是高悬于天空的……”宋长镜略作停顿,“一颗珠子。”

    宋集薪站在山顶,视野开阔,这么多年待在泥瓶巷,看来望去皆是泥墙,他喜欢当下这种感觉,登高望远,千里山河,全在自己脚下。

    宋长镜拢了拢名贵却老旧的狐裘,这位藩王今天谈兴出奇高,伸手指向西边一座高山:“那座山名叫披云山,以后有可能被大骊敕封为五岳之外的十大正山之一,按照祖辈留下的老规矩,会出现一位载入谱牒前列的山神,得以塑造金身神像,堂堂正正,享受人间香火,为大骊镇压一地气运,不至于流散别处,以免为邻国作嫁衣裳。小镇百姓只有站在披云山的山巅,才有可能看到我们脚下这座龙头山。因为龙头山受大阵护持,寻常肉眼凡胎,看不到此地的光景,这也算是一桩机缘。根据衙署秘档记录,历史上就有几人因登上龙头山,成功走出此方天地。”

    宋集薪问道:“那这些人是不是都出人头地了?在咱们大骊或是东宝瓶洲成了人上人?”

    宋长镜笑道:“有两个在大骊混得不错,相隔不过三十年,一文一武,被后世誉为大骊双璧,文的那个,死后谥文正,武的那个,则给子孙赢得了世袭上柱国的不小祖荫。虽说本王对两人的子孙观感极差,但是两家跟大骊的香火情,本王捏着鼻子也得认,毕竟当年要不是他们联手力挽狂澜,大骊宋氏熬不过那次难关。”

    宋集薪感受着山顶的清风吹拂,有一种羽化飞升之感,问道:“那其他人?”

    宋长镜轻轻呼出一口气,越发神清气爽,压下体内蠢蠢欲动的气海升腾,如同用一只手强行按下一轮冉冉升起的红日。宋长镜此刻无比确定,自己只要踏出那道大门,就会立即跻身第十境,被誉为武道止境的第十境!

    上五境之下所有练气士,对阵一位登顶武道止境的大宗师,几乎毫无胜算,只有被碾压轰杀一种结果。

    宋长镜平缓了一下心境,给了宋集薪一个不太温馨的真相:“死绝了。本王就曾亲手宰掉一个,当时本王还只是七境武夫,那人还是一个相对棘手的剑修,而且人生正值巅峰。那次本王与他相互追杀,辗转了七八百里路,最后在大骊南部边境一个叫白狐关的小地方,本王终于追上了他,打烂了他所有傍身法器和本命飞剑之后,本王拧断了他的脖子。没办法,不肯为大骊所用,就只有这个下场。宋家一向厚待练气士不假,可前提是这些练气士,必须要为宋家卖命,哪怕只是做做样子。”

    那一次捉对厮杀的后半程,宋长镜进入了第八境。

    宋集薪对这个藩王叔叔的传奇经历,并不感兴趣,只是好奇问道:“是其他王朝出了更高的价格,才使得他们不惜叛离大骊?”

    宋长镜笑道:“在那名剑修之前,大多是如此。大骊地处偏远,民风彪悍,本就是崇武之国,武道天才辈出,一点也不值钱,倒是文绉绉软趴趴的练气士,凤毛麟角,所以每出世几个,历任大骊皇帝都恨不得当菩萨供奉起来。当今天子,嗯,也就是我那位皇兄,当然也不例外。有次那个剑修入宫觐见皇兄,负剑而行,鼻孔朝天的样子,很欠揍啊。他当时刚好碰运气得到一件称手的护身宝物,朝野上下,如日中天,所以见到本王之后,连招呼也不打,就是这样。”

    宋集薪问道:“然后呢?”

    宋长镜用看待白痴一样的眼神,斜瞥了一眼自己的侄子:“然后不就死了?”

    宋集薪满脸匪夷所思:“叔叔你就因为人家没跟你打招呼,就痛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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