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的悸动:9-7(第2/2页)

。更特别的是,他上唇的胡青很密集,眼睛不是很大粒,超爱斜眼看人,彷佛看什麽都不顺眼,衍生一股煞气。加上帽子老是戴歪压低,又把袋子缩短的书包夹在腋下,将不爱念书的叛逆,藉由毫不在乎的神情与很屌的肢体语言在强烈抗议。不知怎麽地,我很欣赏那股屌儿啷当味,实在记不得总共有几次,趁着人挤人,挤到动弹不得。我难以控制的魔手就像水蛭吸附在叶朝兴的懒包,默默进行捏面包的探险活动。机会只有发生在周六,偷香时刻,我必须假装专心看着窗外,所以一直不知道,叶朝盛到底是什麽神情。我只晓得,他直立像泰山般动也不动,纵算车至半途,挤压感已稍为宽松,他仍旧保持原姿。我当然舍不得移开手,因为鸟儿时常呈坚硬粗大在澎湃发功,将热力源源传输到我体内,蓬勃全身细胞在欢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