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绮梦(H)(第1/2页)

    明天在他25岁生日这一天,被他爸明司令从美国召回,在北京转机时,错过了飞往南城的航班,于是顺水推舟呼朋唤友扎入十里洋场厮混。

    明天是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非典型南方男人,宋盛和林承恩却是人精中的翘楚——明天那蹩脚的借口大约也是能骗骗他自己,指不定明天就被明司令派人抓回——于是他们也乐得陪他享受行刑前的盛宴。

    酒吧是两个月前新开的,坐落在寸土寸金的东城区,装修前卫,精致地低调,收费颇高,仿佛气息呼吸间都是金钱的味道。

    按照惯例,攒局的明天,做东的是宋盛,买单的是林承恩。

    明天的酒量一如既往烂得出奇,两扎啤酒下去,就瘫倒在沙发上。明天喝醉的时候,偏偏是他最人精的时候,他也不说话,只睁着那双祖传双眼皮大眼,水光氤氲,一会儿看看宋盛,一会儿看看林承恩,一会儿看看角落里美人灯似的楚越,一言不发。

    虽然一言不发,控诉却昭然若揭,委屈不加掩饰,把三人恶心得够呛。

    宋盛先问楚越:“她不来?”

    楚越摇摇手机,无能为力。

    宋盛又问林承恩:“她真不来?!”

    林承恩摇摇头,爱莫能助。

    宋盛叹道:“真狠!”

    也不知是感叹,还是赞叹。

    宋盛长了一张美人脸,剑眉星目,鼻梁高挺,却唇红齿白,面冠如玉,硬生生在七分英挺里渗进三分俊美,正是时下最受小姑娘喜欢的奶油小生像。

    宋盛这张脸能迷惑的小姑娘千千万,却不包括明天的心上人。

    明天的心上人叫原雪,同这四人是高中同学,生了一张观音的脸,配了一副妖精的身,待人处世,慈悲又残忍,慈悲对普通人,残忍对坠入她爱河的人。

    明天就是那群倒霉蛋之一,林承恩也宣称是其中一员,但他这几年女友流水似得换,他不够虔诚,才不至于沉沦。

    音响里还在放着苦情歌,点它的人凄凄然不愿和,宋盛见不得明天那副半死不活的鬼样,狠狠灌了一口酒,冰块从口腔滑入肺腑,堪堪抑制那份暴躁,瞬间那滞闷之感又袭来,他低咒一声,推开包厢门,大步走出。

    堪堪在吧台落座,立马有狂蜂蝴蝶贴上来,近了发现他脸色阴郁,又纷纷踌躇离开。

    宋盛便在那狂蜂浪蝶间瞥见原雪。

    入目是大片的红,裙摆蜿蜒至纤细脚踝,之下是三寸黑色细高跟,往上是挺翘圆臀,纤腰一握,起伏汹涌禁锢地严实,却有雪白肩颈暗暗勾引,平添旖旎。她的眼睛是古典杏眼,唇是樱色一弯,像盛着酒酿,勾人沉醉。

    明天醉在包厢,而黑色卡座里,她身旁的男人却醉在他眼前。

    宋盛看着那个西装革履却略显局促的男人在她身后抬起又放下的手,看着她恍若未觉的完美无辜的笑容,嘴角渗出嘲讽。

    他便这样隔着衣香鬓影,破天尘嚣,看着她戴着熟悉的面具,娴熟地演戏。

    “那人是地质系的在读博士,她的直系大师兄,刚刚拿到国内专业金奖。”出来透气的楚越,显然也看到她。

    他挑眉,然后呢?

    楚越耸肩:“他现在是我校风云人物,原雪又是学院路一枝花,听说他们的导师周娟院士是个热心肠,牵红线比做研究还热忱,所以……”

    “那也稀奇,她看不上明天,没选上林承恩,却中意这中年理工男?”

    刻薄。

    但是楚越早已习惯,宋盛面对原雪时,那有时甚至失了风度的刻薄。

    楚越和宋盛自幼相识,除了林承恩,他是最能包容宋盛那独一份乖戾古怪性情的人。

    也许他在为单相思的明天打抱不平,楚越心想。

    但是楚越不知道,那天夜阑人静时,宋盛又落入熟悉又陌生的绮梦。

    梦里灯光迷离,狂蜂浪蝶悉数散去。

    而那雪白脚踝上的红色裙摆摇曳,擦着光滑的小腿,晃晃荡荡直将他肺腑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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