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手救動物,只花三分鐘(第4/4页)

   殘忍,不人道且無效的方法:捕捉、收容、處決。貓狗被捕捉過程會受盡驚嚇、摧殘。收容所裡瘟疫橫流,許多貓狗被病魔折磨而死,沒死的也因互咬、緊迫、環境惡劣而受盡苦難。至於安樂死其實一點也不安樂。這種方法,極殘忍而不人道。其次,捕捉貓狗並不容易,以目前政府捕犬人力,不可能短期內全面捕捉,只能局部慢慢捕捉,所以永遠抓不完殺不完,因此毫無效果。

    第三、

    人道且有效的方法:即捕捉、結紮、放回。台灣可貴之處,就是有屬不清的愛心人士,他們自掏腰包、甚至傾家蕩產,為流浪動物結紮、餵食。這麼多的愛心人士,只要政府願意洟注資源,輔導他們,他們會非常積極協助政府進行浪犬結紮。

    以台北市街貓tnr為例,目前已超過200個里加入tnr區,台北市政府每年投入500萬絕育經費,與民間合作絕育社區街貓。於是每天晚上,台北市到處都是抓貓結紮的志工,光「tnr協會」就有超過300個志工,而正式與市政府簽約的協會有五個,志工上千人。這些都是充滿熱情、老練嫻熟,而且免費的人力。在台北市,志工參與街貓tnr是全年無休的。政府只要投入500萬,便可吸引如此眾多拼命的志工,協助絕育街貓。也因為絕育規模夠大,其效果相當良好。

    可悲的是,農委會採取的是既殘忍、不人道又無效的方法。他們不敢採取第一種,又拒絕第三種,所以只能局部、有限地捕捉、收容、處決貓狗,永遠抓不完殺不完。

    我們沒有其他選擇,只能選擇第三條路,同時增訂「家犬繁殖必須登記」高志鵬等委員版本第五條修正案,或黃昭順委員版本第二十二條修正案。 以及增訂「檢舉獎金」,才能有效降低流浪狗,最終讓街頭不再有流浪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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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錄:

    收容所中未開眼的幼犬:

    嗯,看完我眼眶都濕了。如此週到的設想,就別辜負別人的好心了。還請大量轉po喔!

    花個三分鐘去寄信吧,各位善心人士們,舉手之勞,功德無量。

    我先寄信去囉,為善不落人後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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