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几个女人的往事回忆录】(16)(第6/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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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派出所所长受人指使和当地大混子联合起来一起找麻烦的事情。
其实,说白了就是黑白勾结串通好要整跨我!二是后来承接公安部门的信息化改造过程的结算官司。
(和公安局打官司的事情后话在说,先和大家说说前和黑白两大流氓斗争的事情。
)树大招风嘛,生意火红,自然而然就会有人嫉妒、眼红。
有些「心术不正」的人看着我们生意火爆,按照我们的经营套路,也弄了几个类似的经营场所。
可惜的是生意一直不温不火,这些人竞争不过我们,就开始动起了歪心思。
他们不去考虑如何把生意搞起来,而是把心思全部放在如何整垮我们上。
说心里话,当初我的意图就是为了自己单位接待专用和给自己建个休闲娱乐的场所罢了。
本来我就没想到会做的这么大,更没想到生意会如此之火。
真应了那句话「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啊。
生意火爆的主要原因是多方面的,来我们这里消费的客人,有不少来自于县委县政府四套班子,和各机关单位以及上级单位等。
按常理说县里的例行招待是有固定场所的,例如县宾馆、招待所什么的。
但那里只适合招待些比较正规化、程序化各项活动。
不太适宜像什么私人聚会,招待些特殊客人。
毕竟像这种正规性场合,作为公众人物影响也不太好。
我们也为了来往客人的私密性,是不对外开放的,主要是以服务这群特殊群体为主。
一般来的人都是些「达官贵人」显贵的主,为了显示自己的权威和能力,在这里招待些亲朋好友,搞个私人聚餐、聚会,是常有的事情。
所有的消费,自然都是公家掏腰包了。
哎……特殊的历史时期,也成就了我们的发展空间。
这其中不乏某些领导带着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来往于此」。
所谓的不三不四,就是有前科,案底的社会闲散人员。
或者是那些来路不正的风尘女子或者小蜜(小三、老铁)到我们这来「扯犊子」。
有的时候,我们也管不了,只能是睁一只眼闭只眼。
总之,什么样的人都有。
做生意嘛,开门都是客,无论对方是干什么,只要是有客人带进来,我们就必须热情招待。
就有这么一个社会闲杂人员,也就人们常说的「黑社会」小一点说叫「地痞流氓」,大一点叫「黑恶势力」。
就这么一个流氓地痞看上了我们火爆的生意,就想霸占我们的地方,故事也是从这开始了。
这个地痞流氓真名叫霍小兵,在家排行老四。
其实这个人姓「霍」,外人却把他的名字叫白了,都叫他「火四」哥。
据说,曾经在八几年的时候,因为一场打斗出了名,被江湖尊称「震西门」。
这个地痞,当时在我们当地算是非常有名的黑道人物,在也算是狠角色吧。
说心里话,他出名的时候我还很小,也确实听过他的「威名」,不过我做梦都没想到,我会和他有交集。
当年这个「火四」因为伤人被判了刑,出来以后就开始混迹于社会,九八年左右的时候,因为寻隙滋事,打架斗殴和盗窃、抢劫等罪行又一次进来监狱。
不过没在里面待上几年,03年就提前放了出来。
出狱后就更牛逼了,身边聚集了很多社会上的闲散人员,这其中还把包括着不少有案底的人员,甚至还有杀人犯都成了他的手下。
混社会嘛,手底下人多了,自然而然的就缺钱了。
作为老大,就得想办法弄钱,没钱如何养活一群小弟。
为了弄钱什么坏事都干,什么来钱快就干什么,看到什么好的就想法设法花小钱或者不花钱弄到手,并且这些年没少祸害当地的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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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派出所所长受人指使和当地大混子联合起来一起找麻烦的事情。
其实,说白了就是黑白勾结串通好要整跨我!二是后来承接公安部门的信息化改造过程的结算官司。
(和公安局打官司的事情后话在说,先和大家说说前和黑白两大流氓斗争的事情。
)树大招风嘛,生意火红,自然而然就会有人嫉妒、眼红。
有些「心术不正」的人看着我们生意火爆,按照我们的经营套路,也弄了几个类似的经营场所。
可惜的是生意一直不温不火,这些人竞争不过我们,就开始动起了歪心思。
他们不去考虑如何把生意搞起来,而是把心思全部放在如何整垮我们上。
说心里话,当初我的意图就是为了自己单位接待专用和给自己建个休闲娱乐的场所罢了。
本来我就没想到会做的这么大,更没想到生意会如此之火。
真应了那句话「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啊。
生意火爆的主要原因是多方面的,来我们这里消费的客人,有不少来自于县委县政府四套班子,和各机关单位以及上级单位等。
按常理说县里的例行招待是有固定场所的,例如县宾馆、招待所什么的。
但那里只适合招待些比较正规化、程序化各项活动。
不太适宜像什么私人聚会,招待些特殊客人。
毕竟像这种正规性场合,作为公众人物影响也不太好。
我们也为了来往客人的私密性,是不对外开放的,主要是以服务这群特殊群体为主。
一般来的人都是些「达官贵人」显贵的主,为了显示自己的权威和能力,在这里招待些亲朋好友,搞个私人聚餐、聚会,是常有的事情。
所有的消费,自然都是公家掏腰包了。
哎……特殊的历史时期,也成就了我们的发展空间。
这其中不乏某些领导带着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来往于此」。
所谓的不三不四,就是有前科,案底的社会闲散人员。
或者是那些来路不正的风尘女子或者小蜜(小三、老铁)到我们这来「扯犊子」。
有的时候,我们也管不了,只能是睁一只眼闭只眼。
总之,什么样的人都有。
做生意嘛,开门都是客,无论对方是干什么,只要是有客人带进来,我们就必须热情招待。
就有这么一个社会闲杂人员,也就人们常说的「黑社会」小一点说叫「地痞流氓」,大一点叫「黑恶势力」。
就这么一个流氓地痞看上了我们火爆的生意,就想霸占我们的地方,故事也是从这开始了。
这个地痞流氓真名叫霍小兵,在家排行老四。
其实这个人姓「霍」,外人却把他的名字叫白了,都叫他「火四」哥。
据说,曾经在八几年的时候,因为一场打斗出了名,被江湖尊称「震西门」。
这个地痞,当时在我们当地算是非常有名的黑道人物,在也算是狠角色吧。
说心里话,他出名的时候我还很小,也确实听过他的「威名」,不过我做梦都没想到,我会和他有交集。
当年这个「火四」因为伤人被判了刑,出来以后就开始混迹于社会,九八年左右的时候,因为寻隙滋事,打架斗殴和盗窃、抢劫等罪行又一次进来监狱。
不过没在里面待上几年,03年就提前放了出来。
出狱后就更牛逼了,身边聚集了很多社会上的闲散人员,这其中还把包括着不少有案底的人员,甚至还有杀人犯都成了他的手下。
混社会嘛,手底下人多了,自然而然的就缺钱了。
作为老大,就得想办法弄钱,没钱如何养活一群小弟。
为了弄钱什么坏事都干,什么来钱快就干什么,看到什么好的就想法设法花小钱或者不花钱弄到手,并且这些年没少祸害当地的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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